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本文章對於對特定族群引戰、挑釁,是故予以劣退。 -- Ptt標準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0.182
hateOnas:為什麼版主不作為不能申訴 .....不過這樣也好 01/19 23:53
hateOnas:我要是當了版主 不作為也不能申訴我 XDDD 01/19 23:54
chocho1981:其實可以考慮開放選第四個版主XD 01/20 12:16
itrose:我仍然認為我那篇文意基本溫和,能否指出具體涉嫌引戰的文 01/20 15:09
itrose:句 01/20 15:09
PTTMANALLEN:不出哪裡又想佔了 01/22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