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處分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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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處分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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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7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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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89227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MenTalk
被申訴人:HateOnas
申訴訴求:1. 撤銷對本人之處分
2. 公告改判
3. 解釋板規8「尊重看板自治」與違規判定之標準
申訴內容:
在今日收到系統發送的禁言通知信,
看完判決公告並與板主HateOnas溝通後無法接受此結果。
依據MenTalk板板規8:
8、為尊重各看板自治,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如發言
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或他板板主徵選相關。
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群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此板規之目的是開頭所指的「尊重各看板自治」,
但問人要不要參選僅為私人交流,
且推文時間為2017/1/26,
婚姻板上一次舉辦板主徵選時間為2016/10/28~2016/11/20,
這之間已有數月之久,
更何況所詢問之當事人在詢問時已婉拒,
根本沒有出來參選,
對看板自治無任何影響。
溝通信件中,
板主HateOnas表示不論徵選是否為現在進行式皆屬看板自治,
因此只要提及板主徵選一事即屬違規,
那麼在同篇文章中,
有其他曾任他板板主的使用者(SnowAmy)提及擔任板主的經驗與心得,
更有他人(vwutopia、mono5566與MT6797)針對其心得討論及發表個人看法,
為何不算違規?
更甚者,
本人身為婚姻板板主,
是否只要在MenTalk板提到任何關於婚姻板事務皆屬違規?
以此種解釋方式無法令我信服,
我認為過度擴張板規,
且無統一標準。
另外在信中亦提及:
「亦違反了本站潛規則 不要討論他板板務的精神」,
我不懂為何可以拿所謂的「站方潛規則」來當解釋,
再者,
板主能夠代表站方嗎?
因此希望小組能要求板主群改判此次違規、解釋板規8的判定標準,
且針對板規8之解釋判斷是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