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LD 信箱]
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與板主信件溝通
時間: Wed Sep 14 20:39:46 2011
※ 引述《LLD (之乎者也)》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7795、15294都是紅會,那時您已經上任了不是嗎?
7795 超過七天的文章檢舉板主不予受理,板務繁忙不可能每篇文章都一定能處理到
請多包涵。
15294是新聞,板規沒有限定新聞一定要是"現實上之公眾人物"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現實上之公眾人物如
影藝名人、體壇明星,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一律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造謠茲事者,視同鬧板。
新聞不是八卦文自然與板規一無牴觸
: 板規是一體的,除非您更新板規,否則怎麼可以突然做自己的解釋?
我沒有自己解釋
: 您說「八卦不能提到法人,但是新聞可以提到」又更讓人讓不懂了,
這不牴觸 新聞非八卦文 板規一是針對八卦的定義
: 「新聞若有八卦」這個八卦的定義就是您所謂不包含法人的八卦不是嗎?
只要不違反板規三的任何新聞都可以貼,不一定要有八卦,能張貼新聞的原因是
很多八卦都是從新聞衍生來的,不是說新聞本身一定要有八卦。
: 您先將我劣文,再保留只有我個人資訊的s文,然後說「您可以去檢舉」,
: 這部分我也請小組長來裁奪。
: 若您沒有更新的想法,請問我可以po到組務版申訴了嗎?
您被劣文只是依照板規處理 至於劣文不能至檢舉板檢舉的問題您可以透過站內信
發信給板主群一樣可以受理。
解釋就到這邊結束不再回應相關問題
如仍有不服建議走組務申訴 感謝
: L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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