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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umoon5566 信箱]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標題: Re: 關於版規七 時間: Thu Apr 14 15:16:18 2016 我就直接說了 我覺得這樣水桶不合理 但是,我不會在上任之後去重審上任前的判決 畢竟當時的版主是他,而且追溯上任前的判決既不合理也不恰當 (但是我跟CLARA有共識,上任後,如果單一版主的判決被申訴,可由其他版主重審) 建議你可以前往組務申訴,雖然處理速度超級慢...... ※ 引述《moumoon5566 (廢文果實能力者)》之銘言: : 我剛剛看了版規七 : 根本不是用來處理推文的 : 推文的處理應該是版規一和二 這兩條而已 : 置底檢舉區這塊根本就沒什麼規範 : 我認為好大象以版規七來水桶我一個月是不合理的 : 不知道新版主有什麼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1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umoon5566 (36.235.101.6), 04/16/2016 21: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