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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ws (Tracy Jacks)
標題: Re: 違反板規哪一條?
時間: Fri Aug 16 02:36:28 2013
※ 引述《joy7533663 (yo)》之銘言:
: ※ 引述《Mews (Tracy Jacks)》之銘言:
: : 板規六難以閱讀
: : 台語沒有文字 你硬要用中文和英文夾雜使用
: : 如果一兩句口語還可以接受
: : 整篇都是這種中文文法沒有的
: : 我認定是亂碼鬧板
: 台語是有文字的,
: 《台文通訊bong報》、
: 現今國小鄉土語言課的編輯,
: 都是由正體中文寫成
: 此外,Gangnam Style原文本來就是英文,
: 難道要用韓文寫嗎?
: 另外,我原文已說[]內為註解,標記讀音和國語的意思。
: 請你完整回復以上的質疑,19日上午2:30分未回覆者,將上組務版申訴。
我國小沒上過台語課
現在國小生也不能進入八卦板
我想現在國小曾有上過台語課的應該都還沒18歲
Gangnam Style這句話沒問題
是其他的有問題
你要怎麼註解都可以
但是這都不能算是正式中文說法
難道你交給教授的報告會用這種方式來說明嗎?
我是不知道台大有沒有台文系
但我知道八卦板沒有
你可以申訴了 不用特別等到19日上午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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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31.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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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joy7533663 (140.112.241.152), 時間: 08/16/2013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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