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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y7533663 信箱] 作者: Mews (Tracy Jacks) 標題: Re: 違反板規哪一條? 時間: Fri Aug 16 02:36:28 2013 ※ 引述《joy7533663 (yo)》之銘言: : ※ 引述《Mews (Tracy Jacks)》之銘言: : : 板規六難以閱讀 : : 台語沒有文字 你硬要用中文和英文夾雜使用 : : 如果一兩句口語還可以接受 : : 整篇都是這種中文文法沒有的 : : 我認定是亂碼鬧板 : 台語是有文字的, : 《台文通訊bong報》、 : 現今國小鄉土語言課的編輯, : 都是由正體中文寫成 : 此外,Gangnam Style原文本來就是英文, : 難道要用韓文寫嗎? : 另外,我原文已說[]內為註解,標記讀音和國語的意思。 : 請你完整回復以上的質疑,19日上午2:30分未回覆者,將上組務版申訴。 我國小沒上過台語課 現在國小生也不能進入八卦板 我想現在國小曾有上過台語課的應該都還沒18歲 Gangnam Style這句話沒問題 是其他的有問題 你要怎麼註解都可以 但是這都不能算是正式中文說法 難道你交給教授的報告會用這種方式來說明嗎? 我是不知道台大有沒有台文系 但我知道八卦板沒有 你可以申訴了 不用特別等到19日上午2:3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31.38.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y7533663 (140.112.241.152), 時間: 08/16/2013 10:45:06 joy7533663: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8/1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