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kinoyui 信箱]
作者: SnowAmy (小雪)
標題: Re: 關於判決理由過於牽強
時間: Sun Jul 10 20:24:57 2016
您好 類似的相關判例其實不少
現在我舉2個案例
> 5 m3411/21 qazijn □ [公告] bsb0331 禁言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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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J_edgs (WomenTalk) [ptt.cc] [公告] bsb0331 禁言7日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8081959.A.A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9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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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b0331 因個人風格引眾人反感 違反板規7 被禁言7d
> 12658 ! 11/22 gun5566 □ [宣判] bsb0331 申訴 WomenTalk / qazijn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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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KUAOs6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bsb0331 申訴 Wom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8207000.A.D8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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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份人 bsb0331 上訴至組務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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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bGewwj (WomenTalk) [ptt.cc] [公告] 水桶退文 womantalk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2608058.A.EA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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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 m36 1/12 KKALI □ [公告] 水桶退文 womantalk 回覆疑問
womantalk 明明能夠正常發言 卻要用引人反感的方式發言 違反板規7 被禁言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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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cFRePK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womantalk 申訴 W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52865256.A.65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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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1/15 gun5566 □ [宣判] womantalk 申訴 WomenTalk / KKALI 案
被處份人 womantalk 上訴至組務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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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以上2個案例 可以明確的說明
女板不歡迎任何引發眾多板友反感的個人風格言論
建議您 尊重看板的特性 在適當的地方講適當的話
如若不服本判決 可依此溝通信 逕行向組務提出申訴
謝謝您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剛剛登入得知我在女板被水桶
: 但水桶理由
: 不管怎麼看都有點牽強
: 請問
: 以什麼樣的文風發文是否為言論自由之一環?
: 文風改變只要沒有違反板規就不應該收到任何形式的限制與懲罰
: 判決理由當中所言"明明能夠以...的方式, 卻持續以"令人反感...' " 云云
: 首先
: 我想請問,使用什麼方式訪發文 互動, 是否為個人言論之自由?
: 再來
: 何謂反感? 這能說明什麼?
: 每種文章風格本來就有人愛有人恨
: 一般發文接受度95%
: 特定格式或許討厭的人80%
: 但 那又怎樣?
: 只要有人能接受
: 儘管只有5%能接受
: 只要沒有違反明確的板規條文
: 就不應該被限制或是遭受任何不公平的對待
: 對於這個判決我感到遺憾以及失望
: 且表達嚴厲的抗議
: 難道今天您在社會上 工作場合中
: 看誰不順眼就能夠動用公權力加諸刑責於其身?
: 目前這個例子我只能想到香港銅鑼灣書店
: 難道這就是提倡言論自由 大板的 womentalk 所景仰的正義?
: 且先不論您的判決理由是多麼不合理
: 請問, 在您所謂的觀察期間
: 您有與我溝通嗎?
: 有先給與我來信提醒嗎?
: 這樣的判決是否有失公允呢?
: 是否流於自由心證呢?
: 您所回覆的板務文難道是明確列在女板板規當中的條文嗎?
: 為何會有 "都已經... 明知... 還來踩...?"
: 這種不明所以 自說自話 的 莫名言論
: 出現在以板規為依歸的水桶判決中呢?
: 再者
: 先前置底檢舉區
: 您所謂的"目前未達標準" 的 目前 頗為耐人尋味
: 究竟是何居心呢? 那所謂的 "目前"
: 難道不正是您為了合理化這建立於自由心證的牽強判決所誕生的詞嗎?
: 違規與否 有就是有 沒達標準 就是沒有
: 何來目前尚未?
: 請問您是在放長線釣大魚嗎?
: 既是未達標準
: 我有什麼理由要對於我行使發該風格文章的權力感到畏懼?
: 既是未達標準
: 為何可以突然來一個 "持續...
: 這種出發點就不公正的判決
: 您覺得會有公信力嗎?
: 且
: 依您所言的判決理由
: ---- 那薄弱 牽強的理由
: 是否代表
: 今天第一篇就用該風格發文的人
: 就不會遭逢這莫須有的水桶囹圄呢?
: 我希望板主您能夠重新判決 取消水桶
: 千萬不要再讓荒腔走板的判決成為女板的不幸!
: 切莫再持續侵害本人的發言權 一分一秒都是我被不公平剝奪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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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akinoyui (111.250.224.213), 07/12/2016 02: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