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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你好, 針對本文章的水桶宣判不服原因如下: 1.本文章並無鬧板之嫌,並不符合板規第九條:鬧板之1至6項其中任何一項。 2.內文為針對行政職權與管理責任進行論述,對事不對人,僅針對職務,也無特別政治立 場,不挺藍也不挺綠,不挺社運也不挺學生、不挺警察,純粹只究責行政命令。 3.文章確實為爆卦,並非轉錄自其他人、媒體或網路之言,內容確實言之有物且非社會顯 要之常識或言論,因此懇請受理申覆(訴)。 4.經申覆(訴) Bignana 板主後,原申覆案經板主以"板主心證空間"為由回覆並拒絕,本 人再次強調,社會暴力的案件(內文為針對警察暴力責任)必須往上追溯,並追查相關刑 責,才是治本之道,也是原文(遭水桶的文章)的立論宗旨;因此,原文確實是爆卦文。 時至今日,法學、刑事學教授也紛紛挺身連署,其訴求正是本人所探討之社會議題。 希望小組長或相關審議人士針對以上四項重新檢視,惠予回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4.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7379767.A.5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