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lololst 信箱]
作者: lolololst (wind)
標題: [公告] 水桶 (fwd)
時間: Sun Apr 13 13:47:23 2014
※ 引述《Bignana (浪逐千秋峰)》之銘言:
: 010293 4/11 lolololst [爆卦] 錯似乎不在方仰寧
: ※ BadPost Reason: 濫用爆卦
: ‧ 勿濫用爆卦,無重大八卦文章(出自各社群網站之無八卦文、某節目現在討論
: 之某議題),請勿發表,違者刪除處理,濫用爆卦嚴重者視同鬧版文。
: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 4.手動置底文章。
: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6.未經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申請通過之道歉文
: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一年處分。
: ‧ 以上兩個罰責可以互換,請在七日內到檢舉版申請。
板主你好,
針對本文章的水桶宣判不服原因如下:
1.本文章並無鬧板之嫌,並不符合板規第九條:鬧板之1至6項其中任何一項。
2.內文為針對行政職權與管理責任進行論述,對事不對人,僅針對職務,也無特別政治立
場。
3.文章確實為爆卦,並非轉錄自其他人、媒體或網路之言,內容確實言之有物且非社會顯
要之常識或言論,因此懇請受理申覆。
希望板主針對以上二項重新檢視,惠予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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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olololst (1.200.44.77), 04/13/2014 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