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檢舉的 IDfor2010 厚問無退文討論的怎麼樣了 ? 時間: Sun Aug 3 17:25:04 2014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iPad3 boyo seabox Leoniath --------------------------------------------------------------------------- ※ 引述《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hateOnas boyo seabox Leoniath : ---------------------------------------------------------------------------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 : : 不 我已經一次寄給四個板主了 所以 已經算是有跟 boyo溝通了 : : 三日內boyo 不回信 就已經算是完成溝通了 : : 又因為我ㄧ次寄給四個板主 所以我也認為 我已經沒有義務 : : 三日後 boyo沒辦 要再寄一次提醒 ipad3 板主 : : 就這樣啦 : 您好: : 您既然都已經說了是 "您認為了",那我也無話可說 : 您也當過八卦板主,應該知曉 : (1) 檢舉文每日眾多、縱使有四位板主,但還是人力非常吃緊 : (2) 除了檢舉文以外、每日還要關看板上的文章,動不動就是幾千篇 : 板主也是盡全力看管每一篇文章,但實在人力有限 : (3) 以上 (1)、(2) 點得知 : 板主群除了原本就應該要積極處理、並管理好板上文章以外 : 實際上,現任板主群也都是很盡力去看管好每一篇文章、檢舉案件 : 從每日公告水桶文就可以得知,確實每日板主群都很努力在維持板面秩序 : 但文章一多、處理案件一多 : 難免還是有遺漏之處,總不能每天就 : 「OK! 我每天都從第 000001 篇開始看,來找找我哪一篇沒抓到、漏判了、漏申請」 : 您當初當板主也有每天都從 000001 篇開始看起嗎? : 故這裡我覺得除了板主群自己應多加注意以外,最重要的還是使用者 (檢舉人) : 在當板主遺漏之時,應提醒板主處理案件,這才比較合理 : (4) 好了,最重要的一點,雖然您一次已寄信給四位板主 (包含 boyo 板主) : 但其餘三位板主無法得知,boyo 板主是否有私底下寄信給您 : 例如:私底下寄信給您說「好的,我已接收到訊息,我會在五日內提出申請補退文」 : 例如:私底下寄信給您說「後來判決更改了,經查證後為並無違反板規」 : 萬一 boyo 板主已經主動與您溝通了 : 且,您又沒有寄信給我說:「是 boyo 板主無回應,因此請您申請補退文」 : 到時我跑去申請,不就很明顯對另一位板主不尊重 : 這時誰對誰錯? 我要說:「沒有壓,就沒人處理所以我就去申請了」 : 但實際上是這樣嗎? 實際上是 boyo 板主早就與您溝通了 : 那不就又回到一開始我跟您說的:「那幹嘛選四位板主,選一位獨大就好了」 : 什麼事都由這個人來處理就好了 : 且,真的要追究起來,大家撕破臉: : 「好啊你說檢舉的人說他跟 boyo 溝通後沒結果,你才申請,證據呢? : 他有寄信跟你說『確實 boyo 沒回應』嗎? 信件呢?」 : 我想到時我是拿不出來的,有心人若要硬拗「你根本是獨大政權」好像也說得通 : 所以這邊我採取的是「沒有證據之前,我不做任何動作」 : 即,三日後,您沒有 "額外" 寄信與我聯絡 : 您並無說明「您確實聯絡了某板主,確實沒有回信,才請我幫忙申請補退文」 : 沒有證據,我無法擅自判斷他是不是私底下允諾您了什麼事情 : 再者,若是剛剛提到的第二種情況,也就是 : 「事實是,boyo 板主寄信給您,最後告知您他當初判決錯誤,要改判」 : 那我自己擅自覺得「太好了,三日到了 ID_Problem 板沒有申請的文章出現 : 我去自以為好心幫忙申請補退文」 : 萬一情況是「boyo 板主寄信給您、也寄信給當初的使用者,告示當初判決改判了」 : 這樣我被瞞在谷底,又擅自去把那位板友申請補退文 : 您說,我這樣該當何罪? : 一個使用者被告知「您當初的行為是沒有違反板規的」 : 此時另一位板主自以為好心,送了你一個退文 : 然後他還振振有詞「依法行政,洩洩指教,退文請收下」 : 您覺得我算不算濫用板主職權呢? : 要是我是這位使用者,我一定申訴到底,您說是吧? : 以上,真實情況有太多種可能, : 若非檢舉人,也就是您,於三日後有親自寄信給我 : 說明狀況,讓我有留一封信件當作證據 : 否則我無法擅自亂申請補退文 : 因為不怕萬一,只怕一萬, : 您沒有 "額外" 寄信給我,我沒有保有證據,到時吵起來 : 「證據呢? 你說你有信件當證據,好啊拿出來」 : 我想我根本拿不出來,不是嗎? : 故,算是保障您與我雙方的權益 : 還是回歸到,最後您必須至少寄封信提醒我「確實沒有回應了」 : 否則我不能擅自處理任何事情 :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您的疑問。 : 八卦板主 iPad3 2014/08/03 17:16 說的好 我到時會跟小組長說 這都是boyo的問題 只申訴她的 不對 這個案子 ipad3 你已經 水桶 idfor2010 了 ┌─────────────────────────────────────┐ │ 文章代碼(AID): #1JraruM0 (Gossiping) [ptt.cc] [公告] 今日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6553464.A.58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9 Ptt幣 │ └─────────────────────────────────────┘ ●80471 m 2 7/28 iPad3 □ [公告] 今日水桶 然後到今天 也沒看到任何一個板主的 idfor2010 水桶解除文 所以...你講的矛盾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6.2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8.22), 08/13/2014 15: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