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判字號】D0412 【裁判日期】公元2013年九月十七日 【裁判案由】8/24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hiimlive水桶之判決       #1I68Y2ER (L_TalkandCha) 使用者 holdenck 因水桶處分,申訴 Gossiping 板板主 hiimlive。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更改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hiimlive 於三日內發佈撤銷水桶公告,撤銷違規紀錄。 -------------------------------------- 說 明 [新聞] 《擠破船來台》逮60偷渡犯 32人是逃逸外 [新聞] 冤獄4天只喝尿 獲賠1.2億 [新聞] 陳水扁再入黨案過關 林濁水:羞恥 [問卦] 有沒有幻想神域誰最強的八卦? [新聞] 北高警採購監視系統 涉收賄綁標 約談16官 一、八卦板的板規。 第六條:[內容不當]  ̄ ̄ ̄ ̄ ̄ ̄ ̄ ̄ ̄ ̄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文章簽名檔過長(超過六行)妨害使用者閱讀者。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四個月處分。 ‧ 遭判劣退或水桶使用者,不得要求更換。 二、檢視使用者 holdenck 的違規文章,簽名檔均超過六行,為違反板規的文章, 板主 fuxkyou/seabox/hiimlive 均依板規第六條,視為較為輕微的違規行為, 刪除文章。板主 hiimlive 於事後檢視相關文章,認屬「鬧板」行為,追加 水桶處分。 本案申訴人 holdenck 多次使用過長的簽名檔 [超過六行],且經組務裁定, #1EVpnB-T (L_TalkandCha) 使用者經多次勸導仍不願服從板規發表文章, 板主群可視為蓄意「鬧板」行為,以板規處置。 然現行的板規,並無針對此違規行為,板主已刪除的違規文章,追加水桶處分。 故組務裁定本案依板規處置,已無追加水桶的板規依據,需撤銷水桶。 若使用者 holdenck 仍再犯,無視板主群勸導,短期間內一再觸犯板規, 板主群可視為「鬧板」行為,文章予以劣退。 三、組務建議板主群可研議將「簽名檔過長 (超過六行)」罰責是否加重以及 「鬧板行為加計水桶處分」列為板規修訂的議案,避免日後仍有板規上的 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