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denck (有事可寄信不需試密碼)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hiimlive水桶之判決
時間Sat Aug 24 18:18:34 2013
主旨:本人holdenck 不服Gossiping板主hiimlive水桶之判決
說明:板主hiimlive 在8月17日的八卦板公告,水桶本人四個月
【
#1I68VFmd (L_TalkandCha)】
本人已經沒用會妨礙閱讀的簽名檔還被處分
而且本人沒有自刪文章 八卦板規規定板主不能水桶我四個月
寄信跟板主抗議後 沒有回應 所以申訴
本人
備註:
I. 被處分之文章、推文。 被刪除了 【
#1I68VFmd (L_TalkandCha)】
II. 板主處分之公告 【
#1I68VFmd (L_TalkandCha)】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
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4.手動置底文章。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
水桶四個月處分。
‧
遭判劣退或水桶使用者,不得要求更換。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
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4.手動置底文章。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
水桶四個月處分。
‧
遭判劣退或水桶使用者,不得要求更換。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
#1I68Ve19 (L_TalkandCha)】
--
1.本人過去、現在以及將來都不認識原PO,自古以來與原PO無利益關係。本次回文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漢字、拼音、外文字母、單詞、句子、圖片、影像、錄音,以及前述之各種任意組合等等)完全是複製貼上,來源於國際網際網路,本人並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複製貼上之內容的識別、閱讀、理解、分析、記憶等等)。
2.原PO表述之事與本人無關,只是本著「看貼回文,繁榮網路、利人利己」的原則,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民生」作出貢獻,順便賺分。 3.本人在此留言均為網路上複製,用於檢驗本人電腦鍵盤錄入、螢幕顯示的機械、光電性能。並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對原PO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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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ldenck 來自: 111.80.168.26 (08/24 18:40)
推 hivgay:頗ㄏ 愛踩線 活該 08/24 19:01
推 victoryss:ㄏㄏ 08/24 19:42
推 ttnakafzcm:這應該會輸..... 08/24 19:50
→ ttnakafzcm:而且要沒有回應達三天以上才能申訴 程序不符 Out 08/24 19:51
→ bbbing:造成妨礙閱讀的文章你有修正嗎? 08/24 20:01
→ urdie:還想再來一次喔XDDDDDDDDDD 08/24 21:10
推 fuxkyou:理虧?你哪裡的立足點要我理虧?笑死人了 08/24 21:16
→ fuxkyou:反正我已經寫信警告過你 我不用理會你的不理性言語 08/24 21:16
→ urdie:喔喔 ㄈ仔出現惹 小組幫的快站出來 08/24 21:20
推 livefishfish:你范佐憲喔 板規就寫刪除 你以為你警告一下 08/24 21:22
→ livefishfish:就可以升級成劣退喔 08/24 21:22
→ bbbing:這簽名檔連End看推文都會有問題,看組務要不要也管w 08/24 21:23
→ fuxkyou:我不准你說我是范佐憲 這對我個人是極大汙辱 08/24 21:27
→ livefishfish:是是是 我不說 板規規定就是刪除謝謝指教 08/24 21:43
→ NewBeef:樓上怎麼會認為他會按照板規? 08/24 21:47
→ NewBeef:君不見可憐的阿肥還在水桶裡 08/24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