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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人holdenck 不服Gossiping板主hiimlive水桶之判決 說明:板主hiimlive 在8月17日的八卦板公告,水桶本人四個月 【#1I68VFmd (L_TalkandCha)】 本人已經沒用會妨礙閱讀的簽名檔還被處分 而且本人沒有自刪文章 八卦板規規定板主不能水桶我四個月 寄信跟板主抗議後 沒有回應 所以申訴 本人 備註: I. 被處分之文章、推文。 被刪除了 【#1I68VFmd (L_TalkandCha)】 II. 板主處分之公告 【#1I68VFmd (L_TalkandCha)】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4.手動置底文章。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四個月處分。 ‧ 遭判劣退或水桶使用者,不得要求更換。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4.手動置底文章。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四個月處分。 ‧ 遭判劣退或水桶使用者,不得要求更換。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1I68Ve19 (L_TalkandCha)】 -- 1.本人過去、現在以及將來都不認識原PO,自古以來與原PO無利益關係。本次回文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漢字、拼音、外文字母、單詞、句子、圖片、影像、錄音,以及前述之各種任意組合等等)完全是複製貼上,來源於國際網際網路,本人並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複製貼上之內容的識別、閱讀、理解、分析、記憶等等)。 2.原PO表述之事與本人無關,只是本著「看貼回文,繁榮網路、利人利己」的原則,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民生」作出貢獻,順便賺分。 3.本人在此留言均為網路上複製,用於檢驗本人電腦鍵盤錄入、螢幕顯示的機械、光電性能。並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對原PO觀點。 4.人生有風險,入世需謹慎。本回文不暗示、鼓勵、支持或映射讀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態度、婚姻交友、子女教育的積極或消極判斷。未成年人請在監護人陪同下閱讀本文。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請立即關閉網頁,並用20%高錳酸鉀+75%乙醇對鍵盤、硬盤、電壓插座、顯示器、鼠標、cpu進行灌溉消毒。 5.如本人留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請網路管理員及時刪除本人貼文。 6.因刪文不及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包括憲法,加法、減法、乘法、除法、劍法、拳法、腳法、民法,刑法,書法,公檢法,基本法,勞動法,婚姻法,輸入法,沒辦法,國際法,今日說法,吸星大法,與台灣關係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條例)糾紛或責任本人概不負責。 7.本人謝絕任何人肉搜索,如有需要請直接聯繫原PO、原作者以及網路管理員或法人代表。確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憤,或不抓就領不到薪水養家戶口的公職人員,建議攜帶工作證、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獨生子女證、健康證、暫住證、畢業證、邊防證、縣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的介紹信溫情操作。搜索按照以下排序倒序:原PO、原作者以及網路管理員以及網路公司、中華電信、台灣電力公司、電腦零件廠商。 8.此聲明最終解釋權歸本人所有。 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級甲等醫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遺傳學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證明,可證明本人無心臟病史及家族病史,無做噩夢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時還持有由本人幼稚園老師,園長,政黨主席,小中大學班主任,校長,五院官員以及數十親友共同簽字證詞,可證明本人素無參與或企圖參與躲貓貓,打屁股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遊戲之意向。 本人將於3分鐘內完全忘記該文內容!故本人不能對該文付任何責任。以上內容為本人複製,如有問題,請與作者聯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69.39 ※ 編輯: holdenck 來自: 111.80.168.26 (08/24 18:40)
hivgay:頗ㄏ 愛踩線 活該 08/24 19:01
victoryss:ㄏㄏ 08/24 19:42
ttnakafzcm:這應該會輸..... 08/24 19:50
ttnakafzcm:而且要沒有回應達三天以上才能申訴 程序不符 Out 08/24 19:51
bbbing:造成妨礙閱讀的文章你有修正嗎? 08/24 20:01
urdie:http://0rz.tw/8DonU http://0rz.tw/frtZ9 2011年就被判過 08/24 21:09
urdie:還想再來一次喔XDDDDDDDDDD 08/24 21:10
fuxkyou:理虧?你哪裡的立足點要我理虧?笑死人了 08/24 21:16
fuxkyou:反正我已經寫信警告過你 我不用理會你的不理性言語 08/24 21:16
urdie:喔喔 ㄈ仔出現惹 小組幫的快站出來 08/24 21:20
livefishfish:你范佐憲喔 板規就寫刪除 你以為你警告一下 08/24 21:22
livefishfish:就可以升級成劣退喔 08/24 21:22
bbbing:這簽名檔連End看推文都會有問題,看組務要不要也管w 08/24 21:23
fuxkyou:我不准你說我是范佐憲 這對我個人是極大汙辱 08/24 21:27
livefishfish:是是是 我不說 板規規定就是刪除謝謝指教 08/24 21:43
NewBeef:樓上怎麼會認為他會按照板規? 08/24 21:47
NewBeef:君不見可憐的阿肥還在水桶裡 08/24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