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inp0307 信箱]
作者: meowmeowgo (喵喵狗)
標題: Re: 喵狗水桶#95
時間: Thu Oct 1 20:58:28 2015
※ 引述《inp0307 (pencil)》之銘言:
: ※ 引述《meowmeowgo (喵喵狗)》之銘言:
: : 你好
: : 小弟個人是看完整篇完全都不像新聞呀
: : http://goo.gl/B0B8XI
: : 找到類似的新聞就歸類在時論了
: :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回答到您
: : 若再不行的話就只能到組務版 請小組長定奪囉
: 你好,
: 這篇新聞的來源就是你說得這篇時論沒錯,
: 但是我貼的不是該來源文章,
: 而是記者看完後寫出來的新聞,
: 打個比方就像是政治人物在FB寫文或者投稿平面媒體後,
: 記者看到後發布即時新聞一樣,
: 如果因為這樣就說我張貼社論水桶90天,
: 對我來說真的很冤枉耶,
: 請你再仔細看我貼的那篇文章,中時電子報歸類在焦點新聞而非時論廣場,
: 謝謝。
我有詢問其他版主有覺得判決OK耶
老實說這種新聞爭議頗大
不如請小組長定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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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inp0307 (101.14.230.199), 10/02/2015 16: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