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看板: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檢舉的 ltameion 厚問討論的怎麼樣了 ?
時間: Sun Aug 3 18:14:30 2014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hateOnas boyo seabox Leoni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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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iPad3 boyo seabox Leoni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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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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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了,上一封信最後忘了補上「就這樣啦」
: : 故,這封特此補上
: : 您好:
: : 您既然都已經說了是 "您認為了",那我也無話可說
: : 您也當過八卦板主,應該知曉
: : (1) 檢舉文每日眾多、縱使有四位板主,但還是人力非常吃緊
: : (2) 除了檢舉文以外、每日還要關看板上的文章,動不動就是幾千篇
: : 板主也是盡全力看管每一篇文章,但實在人力有限
: : (3) 以上 (1)、(2) 點得知
: : 板主群除了原本就應該要積極處理、並管理好板上文章以外
: : 實際上,現任板主群也都是很盡力去看管好每一篇文章、檢舉案件
: : 從每日公告水桶文就可以得知,確實每日板主群都很努力在維持板面秩序
: : 但文章一多、處理案件一多
: : 難免還是有遺漏之處,總不能每天就
: : 「OK! 我每天都從第 000001 篇開始看,來找找我哪一篇沒抓到、漏判了、漏申請」
: : 您當初當板主也有每天都從 000001 篇開始看起嗎?
: : 故這裡我覺得除了板主群自己應多加注意以外,最重要的還是使用者 (檢舉人)
: : 在當板主遺漏之時,應提醒板主處理案件,這才比較合理
: : (4) 好了,最重要的一點,雖然您一次已寄信給四位板主 (包含 boyo 板主)
: : 但其餘三位板主無法得知,boyo 板主是否有私底下寄信給您
: : 例如:私底下寄信給您說「好的,我已接收到訊息,我會在五日內提出申請補退文」
: : 例如:私底下寄信給您說「後來判決更改了,經查證後為並無違反板規」
: : 萬一 boyo 板主已經主動與您溝通了
: : 且,您又沒有寄信給我說:「是 boyo 板主無回應,因此請您申請補退文」
: : 到時我跑去申請,不就很明顯對另一位板主不尊重
: : 這時誰對誰錯? 我要說:「沒有壓,就沒人處理所以我就去申請了」
: : 但實際上是這樣嗎? 實際上是 boyo 板主早就與您溝通了
: : 那不就又回到一開始我跟您說的:「那幹嘛選四位板主,選一位獨大就好了」
: : 什麼事都由這個人來處理就好了
: : 且,真的要追究起來,大家撕破臉:
: : 「好啊你說檢舉的人說他跟 boyo 溝通後沒結果,你才申請,證據呢?
: : 他有寄信跟你說『確實 boyo 沒回應』嗎? 信件呢?」
: : 我想到時我是拿不出來的,有心人若要硬拗「你根本是獨大政權」好像也說得通
: : 所以這邊我採取的是「沒有證據之前,我不做任何動作」
: : 即,三日後,您沒有 "額外" 寄信與我聯絡
: : 您並無說明「您確實聯絡了某板主,確實沒有回信,才請我幫忙申請補退文」
: : 沒有證據,我無法擅自判斷他是不是私底下允諾您了什麼事情
: : 再者,若是剛剛提到的第二種情況,也就是
: : 「事實是,boyo 板主寄信給您,最後告知您他當初判決錯誤,要改判」
: : 那我自己擅自覺得「太好了,三日到了 ID_Problem 板沒有申請的文章出現
: : 我去自以為好心幫忙申請補退文」
: : 萬一情況是「boyo 板主寄信給您、也寄信給當初的使用者,告示當初判決改判了」
: : 這樣我被瞞在谷底,又擅自去把那位板友申請補退文
: : 您說,我這樣該當何罪?
: : 一個使用者被告知「您當初的行為是沒有違反板規的」
: : 此時另一位板主自以為好心,送了你一個退文
: : 然後他還振振有詞「依法行政,洩洩指教,退文請收下」
: : 您覺得我算不算濫用板主職權呢?
: : 要是我是這位使用者,我一定申訴到底,您說是吧?
: : 以上,真實情況有太多種可能,
: : 若非檢舉人,也就是您,於三日後有親自寄信給我
: : 說明狀況,讓我有留一封信件當作證據
: : 否則我無法擅自亂申請補退文
: : 因為不怕萬一,只怕一萬,
: : 您沒有 "額外" 寄信給我,我沒有保有證據,到時吵起來
: : 「證據呢? 你說你有信件當證據,好啊拿出來」
: : 我想我根本拿不出來,不是嗎?
: : 故,算是保障您與我雙方的權益
: : 還是回歸到,最後您必須至少寄封信提醒我「確實沒有回應了」
: : 否則我不能擅自處理任何事情
: :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您的疑問。
: : 「就這樣啦」
: : 八卦板主 iPad3 2014/08/03 17:19
: 說的好 我到時會跟小組長說 這都是boyo的問題
: 只申訴她的
: 不對 這個案子 ipad3 你已經 水桶 ltameion了
: ┌─────────────────────────────────────┐
: │ 文章代碼(AID): #1JraruM0 (Gossiping) [ptt.cc] [公告] 今日水桶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6553464.A.58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29 Ptt幣 │
: └─────────────────────────────────────┘
: ●80471 m 2 7/28 iPad3 □ [公告] 今日水桶
: 然後到今天 也沒看到任何一個板主的 ltameion 水桶解除文
: 所以...你講的矛盾
不對唷~
首先您連 ID 都打錯,實在不是很尊重當事人
iPad3 ≠ ipad3
IDfor2010 ≠ idfor2010
來講一個故事給您聽
當初三星告蘋果侵權,最後被法院直接退回,法官直接說:「我不受理這種愚蠢的申訴」
簡直法院認證的愚蠢
您知道退回的理由是什麼嗎?
理由是,三星當初告的是「Apple Inc」
法院退回的原因是「世界上沒有 Apple Inc 這間公司,只有 Apple Inc.」
注意到沒,一個小小的「英文句點」,竟被法院認證是不同的東西
所以壓,ID 大小寫盡量打對啦
老實講我剛剛看我的公告文
找了很久,一直找不到 i 小寫的部分
最後才看到「哦哦~原來是 I 開頭的」
這是一種尊重,就跟老佛爺一樣,要放在心裡尊重的
好了,拉回正題,水桶歸水桶、退文歸退文
我們來講講【水桶部分】
水桶很簡單,是板主都可以調閱紀錄
且,要加水桶之前,系統都回提示「某某某目前正在水桶中」
且,也可以調閱紀錄「A板主於 XXX 日水桶了 YYY,原因是 ZZZ」
這很明顯,boyo 板主有沒有水桶,是可以調閱的
那如果我幫他補水桶,會發生什麼事?
很簡單,他下次要補水桶的時候,會看到系統提示「YYY 已被水桶」
故水桶部分,很明顯都會有紀錄,會降低同一使用者,被水桶兩次的可能性
那補退文的部分呢?
若今日 boyo 板主要補申請退文,
會出現系統提示「A板主已經補申請了唷!您確定要再申請一次?」嗎?
我想是不會的
所以,我的部分,非常清楚
水桶部分,我可以幫忙補水桶,原因很簡單
第二個人看到要補加水桶的時候,會出現系統提示
而,補退文的時候,並不會出現系統提示
所以我才一直說,除非有信件溝通,不然我哪知誰做了什麼事
哀呀呀呀~
這不是很簡單的邏輯推理而已嗎
您沒發現,只要是水桶部分,我都很乾脆
沒問題,我自己可以調查水桶名單
因為我有歷史紀錄可以查詢,且,就算我執行了
往後板主想要多水桶,也有紀錄可以觀看
可以得知「原來已經被水桶過了,好的,那我就不補水桶了」
並不會造成使用者權益損失
但只要是退文部分
這部分並無法很單純靠自己去調查,就可以得知什麼
且,我執行了,往後的板主也無法得知前面板主到底做了什麼
我的部分就是「水桶歸水桶」、「退文歸退文」這麼明顯
連我家的五歲小姪子都看得出來
怎麼您沒發現呢?
一事規一事
這明明就您跟我說的
您難道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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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8.22), 08/13/2014 18: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