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Re: 請教
時間: Sun Dec 28 23:02:18 2014
我知道不服判決可以至組務申訴
可是,我想我這次的問題似乎可以凸顯出
板主的作法跟板規之間是有一些落差的
如果可以在板主這邊解決,當然雙方皆大歡喜
畢竟處罰的公告裡並沒有明確說到
我之所以受罰,是因為我修改前的文章踩規
而板規當中,也沒有提到「只要犯規,無論有無修改,都必須受罰」這樣的理念。
所以,娘娘,真的不能再考慮一下了嗎?
※ 引述《hiimlive (娘娘駕到)》之銘言:
: 抱歉
: 我要修飾一下語氣
: 站內信過短容易被誤會= =
: 我只是要說
: 若不服判決可至組務申訴
: 但就我的判決來說
: 這個部份不會改判
: 謝謝愛米飛大
: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 可是我在板友的提醒下已經修文了
: : 再說,板規的目的不就是希望發文之後是可以受到拘束的?
: : 雖然一開始我做錯,
: : 但是經提醒之後,
: : 短時間之內我就修正了
: : 這樣也要被處罰嗎?
: : 而且,依娘娘的公告
: : 只有我的文章標題跟板規哪一條
: : 卻沒有說明我是因為15條的那一項被禁言
: : 那麼,這樣會讓其他不知情的使用者認為
: : 我是因為抒發水桶的心情而受處罰
: : 但我真正受到處罰的原因卻是,我修改文章前的內容。
: : 這樣的情況之下,不是非常不明確嗎?
: : 因為對比修改前後的文章,兩者之間,
: : 修改前的文章一定會被處罰
: : 可是修改之後的文章內容,還是會被版規處罰嗎?
: : 另外,單就15條的板規看來
: : 他並沒有明顯確實的告知使用者說
: : 「只要你踩版規,無論修改與否、甚至是刪除,都一定會被處罰」
: : 甚至是其他版規之中,我也看不到類似上述的東西。
: : 所以娘娘,你拿我修改前的文章來處罰我,
: : 我覺得有些冤枉。
: : 沒有仔細看板規而誤觸板規是我的不對
: : 可是,我也因為版友的提醒馬上修正
: : 如果說版規的存在是為了維持板面的秩序
: : 那我修改的行為也已經符合並達到板規存在的意義了呀……
: : 是否可以請娘娘再多思量一些 ?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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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imify (111.254.52.197), 01/14/2015 14: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