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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Re: 請教 時間: Sun Dec 28 23:02:18 2014 我知道不服判決可以至組務申訴 可是,我想我這次的問題似乎可以凸顯出 板主的作法跟板規之間是有一些落差的 如果可以在板主這邊解決,當然雙方皆大歡喜 畢竟處罰的公告裡並沒有明確說到 我之所以受罰,是因為我修改前的文章踩規 而板規當中,也沒有提到「只要犯規,無論有無修改,都必須受罰」這樣的理念。 所以,娘娘,真的不能再考慮一下了嗎? ※ 引述《hiimlive (娘娘駕到)》之銘言: : 抱歉 : 我要修飾一下語氣 : 站內信過短容易被誤會= = : 我只是要說 : 若不服判決可至組務申訴 : 但就我的判決來說 : 這個部份不會改判 : 謝謝愛米飛大 :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 可是我在板友的提醒下已經修文了 : : 再說,板規的目的不就是希望發文之後是可以受到拘束的? : : 雖然一開始我做錯, : : 但是經提醒之後, : : 短時間之內我就修正了 : : 這樣也要被處罰嗎? : : 而且,依娘娘的公告 : : 只有我的文章標題跟板規哪一條 : : 卻沒有說明我是因為15條的那一項被禁言 : : 那麼,這樣會讓其他不知情的使用者認為 : : 我是因為抒發水桶的心情而受處罰 : : 但我真正受到處罰的原因卻是,我修改文章前的內容。 : : 這樣的情況之下,不是非常不明確嗎? : : 因為對比修改前後的文章,兩者之間, : : 修改前的文章一定會被處罰 : : 可是修改之後的文章內容,還是會被版規處罰嗎? : : 另外,單就15條的板規看來 : : 他並沒有明顯確實的告知使用者說 : : 「只要你踩版規,無論修改與否、甚至是刪除,都一定會被處罰」 : : 甚至是其他版規之中,我也看不到類似上述的東西。 : : 所以娘娘,你拿我修改前的文章來處罰我, : : 我覺得有些冤枉。 : : 沒有仔細看板規而誤觸板規是我的不對 : : 可是,我也因為版友的提醒馬上修正 : : 如果說版規的存在是為了維持板面的秩序 : : 那我修改的行為也已經符合並達到板規存在的意義了呀…… : : 是否可以請娘娘再多思量一些 ?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7.23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imify (111.254.52.197), 01/14/2015 14: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