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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hiimlive (娘娘駕到) 標題: Re: 請教 時間: Sun Dec 28 21:49:55 2014 討論他板板務,違反板規15,我認定情節嚴重,謝謝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娘娘請問 : 我抒發被水桶的心情 : 也算是被規定在15裡面嗎? : 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註1)、 : 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板進行公審(註2)。 :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意圖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註3), : 請問娘娘覺得我馬英九的文章是符合了上述那一項? : 煩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0.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imify (111.254.52.197), 01/14/2015 14: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