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iZCa1M辦理。
二、原帳號部之申請案,經組務詢問該案件處理情形,
該案已被帳號部以「未符合送件要件」,不予受理,
故該案已無補充之資料之必要,檢舉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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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補上說明第一點。
※ 編輯: gun5566 (114.26.153.250), 08/02/2015 21:45:01
【裁判字號】 D0748
【裁判日期】 民104.08.02
【裁判案由】 hateOnas 檢舉 Gossiping 板主 板主群
【裁判全文】
檢舉人 hateOnas 要求Gossiping 板主群需至ID_Multi補充案件資料,
板主ipad3表明不是板主職責,不願補充證據,故至組務提出檢舉。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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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檢舉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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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