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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ikeair 信箱] 作者: try0316 (┌高踹踹┐) 標題: Re: [通告] 申訴溝通 時間: Mon Jan 28 23:04:05 2013 ※ 引述《likeair (閒暇之愚)》之銘言: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 等方式提供。 : 他貼的照片已屬公開 : 雖然他是在他自己的文發表此照片 : 但他卻是在公開版面貼出 : 就已屬公開資料 : 我並非是貼非公開之電子資料 : 故板規7.1並不適用此情形 : ※ 引述《try0316 (┌高踹踹┐)》之銘言: : : --------------------------------------------------------------------------- : : 雖然是本人自己貼出來的 : : 但是他是在他自己的文po的 : : 可是您在其他人文章張貼照片連結 : : 本人已來信檢舉 : : 故還是算私人恩怨 : : 其實那篇文也該算是私人恩怨了 : : 但內文尚未提及人名暱稱 : : 但你把照片都貼出來了 : : 大家都知道是誰了 : : 以上 希望有回答到你 : : 晚安 關於這條 之前女王似乎有說過 回他人文章時 如果內文不想要有他的id 是可以被檢舉的 雖是公開的連結 但他是自己張貼的 尤其他人張貼到其它文章推文 本人已來信檢舉 如還有問題 請教另一位版主該如何判定吧 畢竟他是"老"版主 當初版規似乎是他跟老鷹一起訂的?! 所以 水桶一樣照舊 等letmesay判斷吧 恩 睡覺了 晚安 祝你好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48.18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ikeair (60.251.154.194), 時間: 01/29/2013 13: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