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ikeair 信箱]
作者: try0316 (┌高踹踹┐)
標題: Re: [通告] 申訴溝通
時間: Mon Jan 28 23:04:05 2013
※ 引述《likeair (閒暇之愚)》之銘言: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 等方式提供。
: 他貼的照片已屬公開
: 雖然他是在他自己的文發表此照片
: 但他卻是在公開版面貼出
: 就已屬公開資料
: 我並非是貼非公開之電子資料
: 故板規7.1並不適用此情形
: ※ 引述《try0316 (┌高踹踹┐)》之銘言:
: : ---------------------------------------------------------------------------
: : 雖然是本人自己貼出來的
: : 但是他是在他自己的文po的
: : 可是您在其他人文章張貼照片連結
: : 本人已來信檢舉
: : 故還是算私人恩怨
: : 其實那篇文也該算是私人恩怨了
: : 但內文尚未提及人名暱稱
: : 但你把照片都貼出來了
: : 大家都知道是誰了
: : 以上 希望有回答到你
: : 晚安
關於這條
之前女王似乎有說過
回他人文章時
如果內文不想要有他的id
是可以被檢舉的
雖是公開的連結
但他是自己張貼的
尤其他人張貼到其它文章推文
本人已來信檢舉
如還有問題
請教另一位版主該如何判定吧
畢竟他是"老"版主
當初版規似乎是他跟老鷹一起訂的?!
所以 水桶一樣照舊
等letmesay判斷吧
恩
睡覺了 晚安
祝你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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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24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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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ikeair (60.251.154.194), 時間: 01/29/2013 13: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