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鐵皮屋挖洞中 )
標題: Re: 你看不懂加給的意思嗎?
時間: Wed Feb 20 08:35:22 2013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鬧板被劣退以後"加給"四個月
: 你那是兩篇文章違規 你覺得劣加給四個月不對嗎?
: 你是兩篇文章違規 看得懂嗎???
: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 自行刪除應劣退之文章者,水桶四個月處分。
: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 4.手動置底文章。
..... 當然不對啊
根據現在板規 鬧板文章劣退而已 不管幾篇...劣退都不能加給四個月啊
當初我執行的板規可以 現在改掉了沒寫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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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姓貴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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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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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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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118.166.248.20), 時間: 02/20/2013 09: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