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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aeywva ]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時間: Thu Feb 2 09:45:20 2017 民眾拍照檢 02/02 00:22 → Elias791: 舉的法源依據是道交7-1條。而2小時連續舉發規定在85-1條 02/02 00:22 → Elias791: 第2項。看一下這項寫什麼好嗎?他前提是第7-2條,7-2適 02/02 00:22 → Elias791: 用主體是警察。所以警察到場可依這項2小時連續舉發,而 02/02 00:22 → Elias791: 民眾拍照檢舉是依據7-1條所以不適用85-1第2項的規定,不 02/02 00:22 → Elias791: 能連續舉發。 02/02 00:22 → Elias791: 解答完畢, 解答完畢? 你得到 7.8分 你們警専警大應該聘請我城武當有給職顧問 我看警専警大教授素質也很差 我城武辛辛苦苦幫你們抓光韓琛的內鬼 不是 是拍違規 結果 新北市海山分局派出交通組巡官吳愷峰這樣報答城武我 現在你這三蘆的警員連道交條例還要我教 全台灣警察欠我太多 來 坐好聽講 道交7-1 是民眾檢舉 7-2是逕行舉發 逕行舉發就是因為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 1. 民眾有沒有權力攔截違規車?沒有 2. 道交7-2 有明文說主體必須是警察嗎?沒有 3. 民眾檢舉是逕行舉發的一種嗎? 沒錯 照片為證 http://i.imgur.com/s12APhS.jpg
先點到這裡 聰明的應該就懂了 先下課 -- 作者 ReneSu (天下一軍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為什麼要戰公務員 時間 Sun Dec 28 15:20:09 2014 只有那些公務員調薪了 財團老闆的調薪壓力才會大不知道嗎??? tako7905: 中肯 魯蛇只 12/28 15:41 mioaria: 難得一篇中肯!!!12/28 18:02 kedo: 中肯給推 12/28 18:20 VTsuyoshi: 中肯 12/28 18:56 kBlackBriar: 中肯推! 12/28 21: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5999930.A.E64.html
keeper5566: 別這樣 02/02 09:47
freshbanana: 人家是警察 02/02 09:48
leoth: 高調 02/02 09:48
DownandSuck: 唉~ 02/02 09:49
DownandSuck: http://i.imgur.com/dk20wzt.png 02/02 09:49
freshbanana: 賭記者不敢抄 02/02 09:49
freshbanana: 覺青又不見了 02/02 09:51
killerken: 他會讀書就不會去當鴿子了 02/02 09:51
momotaloson: 警察腦袋裝什麼眾所皆知 02/02 09:52
linceass: 警察不是隨便考都會上的嗎@@ 02/02 09:55
freeway56: 高調 02/02 09:56
qface: 這系列怎麼沒上電視新聞?要不要轉爆料公社? 02/02 09:56
OGCOGCOGCOGC: 警專的智商就那個樣子 別為難人家 02/02 09:56
freeway56: 板上不是有鴿子嗎? 出來啊 02/02 09:56
ajo865: 推推 02/02 09:58
ben101068: 好像越來越有趣 哈哈哈哈 02/02 09:59
shrines: 怎一堆智障警察 02/02 10:01
MoDerF: summerass出來面對 02/02 10:03
fantasibear: 推推 02/02 10:08
vivi830505: 不是有簽結文件嗎?不要一直帶風向啊 拿出來啦 笑你 02/02 10:14
vivi830505: 不敢 02/02 10:14
darkMood: 廢文王。 02/02 10:15
vivi830505: =1&PaID=1950 02/02 10:19
vivi830505: 先看這個連結可以ㄇ 02/02 10:20
oter: 他們是鴿子,警專內軌制錄取率90幾趴,你還要求什麼?還識字 02/02 10:25
oter: 就不錯了 02/02 10:25
r8955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0條 02/02 10:29
r89556: 裡面有說清楚了 7-2主體是警察、交通稽查人員 02/02 10:30
tsaippt: 你的國文老師在哭泣…仔細看清楚7-1,一般民眾只能“檢舉 02/02 10:32
tsaippt: 只有執法人員才能“舉發”。7-2條的“徑行舉發”是指執法 02/02 10:32
tsaippt: 人員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告知當事人直接“舉發”。 02/02 10:33
tsaippt: 你佐證的照片,是警察依照你的“檢舉”,由警察“逕行舉 02/02 10:35
chocopie: 想吃打臉烤乳鴿 02/02 10:36
r89556: 你那張照片的"舉發"是警察依據你的檢舉而舉發 02/02 10:39
vivi830505: 可憐結果又被噓了QQ 整個人生都沈浸在PTT噓人肉搜人家 02/02 10:39
vivi830505: 不累嗎 02/02 10:39
DKUnick: 樓主搞不清楚「檢舉」和「舉發」的差別,混在一起 02/02 10:48
sars7125889: 其實啦..雖然7-2沒說主體是誰,但他也說了:因為當場 02/02 10:48
sars7125889: 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 你民眾可以攔截或製單? 02/02 10:49
sars7125889: 如果不行那這當然不是在說民眾阿 02/02 10:49
mftd: 你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但你是警察嗎??你可以舉發?? 02/02 10:57
mftd: 30F解釋的很清楚 02/02 10:59
chen09: 蠻可憐的,不忍噓你 02/02 11:00
iitsunny: 第七條主文以敘明權責歸屬子條文係補充規定 02/02 11:19
iitsunny: 且7-1條說明民眾權責為檢舉而主管或警察機關才能舉發 02/02 11:21
hjgx: 所以我說不想在八卦談法律。 主體什麼的是哪個三魯的警員他 02/02 11:23
hjgx: 的用詞, 本來開罰單就是警察的工作,從來沒有人說民眾可以 02/02 11:23
hjgx: 自己開。 02/02 11:23
mftd: 補血 02/02 11:26
iitsunny: 主文已明確說明一般民眾並無稽查或判定違規的權力 02/02 11:28
iitsunny: 今天的問題不在 討論交通舉發而在警務人員怎能公開討論 02/02 11:32
iitsunny: 案件並將足以讓人識別個資資料之資料公開 02/02 11:32
hjgx: 民眾檢舉與逕行舉發並沒有互斥,看清楚我貼的罰單照片。 民 02/02 11:33
hjgx: 眾可以連續檢舉違規,再由警察連續開單。 02/02 11:33
iitsunny: 原po請參考 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02/02 11:35
iitsunny: 連續開單的判定 不再民眾手上 02/02 11:36
hjgx: 想看簽結函有沒有檢察官簽名的,10000塊準備好,不然閉嘴 02/02 11:37
w5566bag: 辛苦了~ 02/02 11:56
iitsunny: 另外請自行查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 02/02 12:00
iitsunny: 細則 第23條第二項 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02/02 12:00
jeffrypt: 只敢躲在網路噓,不敢帶一萬元看真相,真牠媽廢物一群 02/02 12:00
iitsunny: 此條文為民眾連續檢舉但不予連續舉發的依據 02/02 12:02
uruzu007: 推 02/02 12:35
hjgx: 大法官釋604,同一違規行為的認定,違規人舉證或現場證物均 02/02 12:50
hjgx: 無足輕重 02/02 12:50
hjgx: 樓上無需杞人憂天 02/02 12:52
iitsunny: 85-1毽溢g舉發後不遵守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 02/02 13:40
iitsunny: 查任務人員責令改正者 得連續舉發之 02/02 13:42
iitsunny: 民眾檢舉 不代表有權人在現場舉發與責令改正 02/02 13:44
iitsunny: 大法官604重點在 權責人針對違規停車連續舉發不違憲 但 02/02 13:48
iitsunny: 不代表權責人不在現場可以這樣做 02/02 13:48
iitsunny: 民眾的資料是檢舉不是舉發 02/02 13:50
vivi830505: 可憐啦hjgx 就在那邊賣弄 幫QQ 02/02 14:19
vivi830505: 不用在那邊一萬啦 我清貧但p幣全給你 是要不要公布簽 02/02 14:21
vivi830505: 結長怎樣喇 不然一直帶風向煽動輿論真的很哭欸 02/02 14:21
vivi830505: 補噓一下你肉搜真的很厲害 02/02 14:21
zergaiur: 我只是覺得他時間很多,幾百個人推文,他每個都search 02/02 16:01
zergaiur: 多少能找到警界工作的朋友..何況是問警察感興趣的議題 02/02 16:03
zergaiur: 相信回答的朋友,也只是憑自由意志回答,不是警政系統 02/02 16:04
zergaiur: 你在ptt問700cc飲料的奧客問題,相信更多同行出來講 02/02 18:40
zergaiur: 這能證明什麼? 你要扯到警政系統在洗言論方向? 好笑 02/02 18:40
dcba821103: 厲害 02/02 20:12
XiAnR4: 人家都出一萬給你打臉了~就快去阿 還說別人孬~ 02/02 20:18
jimmy901225: 哈哈哈啥時要廢警專改單軌呀? 02/02 22:43
lh0328: 幫補血 就對賭NT1w 還在那邊P幣 中文不好嗎 02/02 23:49
vivi830505: 檢察官就沒在上面簽名啊 寫地檢署而已 是要賭三小一萬 02/03 00:09
vivi830505: 啦 02/03 00:09
vivi830505: 重點是要帶風向還不拿出證據 是要洗誰的臉啦 02/03 00:10
vivi830505: 當人家沒收過文件喔 02/03 00:11
ydou: 廢文王 02/03 21:46
qwqmmmm: 某vivi頗呵 02/04 16:05
我才懶得理她 她講話3838的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2/05/2017 02:56:06
superoho: 簽結內容勒?不po就是不poXD 02/06 01: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aff23 (118.168.85.145), 02/13/2017 00: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