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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東西 請問你是數學還是邏輯有問題阿!!? 你在回信給我說他沒違規之前你根本沒聯絡其他版主 我當時還有要求你立刻連絡其他版主讓我看看是否已全部達成共識 你卻置之不理還一味的回文叫我有不滿就直接上訴組務(相關證據文末附上) 你現在還好意思用什麼"所有版主都達成共識"這點來當理由???? 誰知道你是不是自己獨斷之後收拾不了叫小狐幫你串供的!! (不過本來mini158所提出的這個理由就很有串通之嫌:D) 你要拿這點來當理由你當下就不該回文告訴我已經判定他無罪 而且還叫我不滿就直接申訴 叫你跟其他版主聯絡後再說 你也不理 那不就代表你們版上已經定案了 還想騙誰阿?!!! 而且FoxTz回你的時間早就超過了我來這裡申訴的時間(Sun Apr 22 12:59:43 2007) 也就是說 已經超過了該案件在你版上應該被處理的時間 而且你在信中還說你晚上會到這裡來說明叫我快點來申訴 證明你已經案件知道到了申訴的階段 怎麼還拿出這種馬後砲來當證據??? 想搞笑的話麻煩去joke行嗎!!(丟筆) --- (相關證據如下) 作者 mini158 (mini162"每天都好開心) 標題 Re: [通告] 承上篇檢舉 時間 Sun Apr 22 12:22:29 2007 ─────────────────────────────────────── 正當乃論?!!! 就可以罵破麻?!! 喔 有這種事喔 那你快去申訴吧 說你是反擊 不該給你黃牌~ 你們都很明顯的人生攻擊耶~!! 我看過了哦 他之前沒有拿過黃牌所以是初犯不用水桶哦 表特版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辦的耶~ 並非理當該給他水桶~!! 這扯到罷免幹麻 兩回事吧~!! 寫信給我請我處理板上的事目前還沒有人不滿過~ 請你別在寄了 快去向組務版申訴吧~ 我要出門了 晚上回來在去組務版去說明~ 就這樣 ~ ※ 引述《minikitty (Calm Down。)》之銘言: : ※ 引述《mini158 (mini162"每天都好開心)》之銘言: : : 你要怎樣隨便你吧 : 當然隨便我了 這點輪不到你說嘴:) : : 如果你硬要說7050他在板上爭吵那你自己也違反了 : 我正要說這是什麼鳥判決! : 他人身攻擊我反擊乃正當行為!! : 更何況他是明顯人身攻擊 : 理當水桶 而不是照謾罵的版規給黃牌而已!! -- ※ 引述《mini158 (mini162"每天都好開心)》之銘言: : 恩我的確是在問了其他版主才PO上面那篇阿 : 我是自己先判他沒違反版規 後來問其他版主他確實是沒違反 : 作者 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 : 標題 Re: [通告] 承上篇檢舉 (fwd) : 時間 Sun Apr 22 15:29:57 2007 : ─────────────────────────────────────── : 我看了,你沒錯,他也有寄信給我申訴, : 所以我有看到。 : 他第一封信確實沒說7030這一篇文章, : 他只有說7050, : 而7050在我們的標準來說,確實沒有違規。 : 你就這樣跟小組長說明就好。 : 7030這一篇則是兩個人都違規,很明顯, : 所以兩個也都該給黃牌警告是沒錯的。 : 這個你也可以跟小組長說。 : ※ 引述《minikitty (Calm Down。)》之銘言: : : 我附一下我寄出的檢舉信原文好了 : : 原文足以顯示在我寄出檢舉信(2007年四月22號晨間10:51:21) : : 之後沒多久就接到mini158的回覆(2007年四月22號晨間11:14:11) : : 跟我說啥這篇沒有犯規 : : 我亦查詢其他兩位版主的狀態 但都是不在站上且信件皆顯示未讀 : : 該部分請小組長向站長提請調查兩位版主(FoxTz及highlight)的上站紀錄便可得知!:) : : (若本人有半句虛言或偽造文書 願接受任何法律懲處) : : 證據如下: : : =========================================================================== : : 作者 minikitty (Calm Down。) : : 標題 [通告] 承上篇檢舉 : : 時間 Sun Apr 22 10:51:21 2007 : : ─────────────────────────────────────── : : --------------------------------------------------------------------------- : : 該使用者(BlueClover)於beauty#7050同樣惡意推文人身攻擊 : : 除來信檢舉之外 : : 由於攻擊證據過度明顯白熱化 : : 我將直接上訴組務 : : 進行停權申訴 : : 所有證據及檢舉信以備份 : : 望貴版自重:) : : 瀏覽 第 1/2 頁 ( 86%) 目前顯 : : ============================================================================== : : 另外 麻煩請mini158自重! : : 什麼"皆同意"沒有犯規 口頭上說說就代表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敷衍了事?! : : 你為什麼沒有說明 "為何"判定沒有犯規 什麼理由可以讓版主判決跟版規背道而馳?????? : : 像這種把版事務扯到表特來亂噓文的行為 : : 根本是擺明了不把版規放在眼裡 刻意起戰 : : 理當警告甚至水桶了 你還好意思說他沒犯版規!!? : : 還是他早就經過你們同意 所以來表特囂張放肆還可以不受懲處?:) : : 告訴你 就算你們異口同聲說什麼自由心證判定沒有犯規 : : 這種理由也不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86.30 ※ 編輯: minikitty 來自: 140.117.186.30 (04/25 23:39)
youkissmyass:1╭─────────────────────── 04/2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