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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ngKingCold 信箱] 作者: diefishfish () 標題: Re: 關於您禁的水桶 時間: Tue Nov 3 23:48:47 2009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不只謾罵,條文寫得比較清楚,附在上面. ※ 引述《KingKingCold (Unfairなのは誰か?)》之銘言: :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 板規第11條 : :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 :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 :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 :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 : : 其實你也觸犯第七條 謾罵 挑釁 : : 針對特定人物 特定對象謾罵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解釋 : 謾罵: : 相似詞 漫罵﹑咒罵﹑叱罵 : 肆意亂罵。福惠全書˙卷十二˙邢名部˙看語附:「可習率人攜牛具徑田,曾戳死其一豬 : ,東振瞋目謾罵,發其陰私。」亦作「漫罵」﹑「嫚罵」。 : 請問一下 我推文的內容有哪一點是在"肆意亂罵"馬英九先生?? : 難道嘲諷他就算是謾罵???難道酸他的言行舉止就等於是謾罵??? : 你用來判我的噓文我現在一條一條跟你對: : 噓 KingKingCold:笨到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處變不驚 11/02 11:20 : 這是在嘲諷馬英九先生的應變能力(不知道嘲諷公眾人物犯了什麼版規??) : 噓 KingKingCold:推 → sougly:處驚不變:遇到驚險的事還不知道變通 11/02 11:21 : 這是在推薦其他版友的詼諧言論(這又犯了哪條版規??) : 噓 KingKingCold:處變不驚大概是因為看到報紙才知道後輪著火了..XDDD 11/02 11:24 : 這很明顯是拿前面板友的創意噓文來稱讚 覺得很好笑(覺得XD又犯哪條版規?) : 噓 KingKingCold:哇 可以燒掉後輪耶 真是不簡單 11/02 11:27 : 拿馬英九過去的失言來諷刺他,這就算是謾罵??這就算是"肆意亂罵"???? : 噓 KingKingCold:中央社又JIZZ了 每天都在報馬的造神新聞 11/02 11:29 : 我用JIZZ來形容中央社的吹捧新聞 而我對於造神新聞的評論 我也看不出問題在哪 : 難道因為評論中央社的新聞為"造神"就是謾罵?? 難道連評論媒體行徑也是謾罵?? : 噓 KingKingCold:後知後覺不知不覺=\=處變不驚 11/02 11:36 : 客觀事實陳述 有何謾罵之有?? : 後知後覺不知不覺確實是不等於處變不驚 這樣陳述事實也犯版規了?? : 噓 KingKingCold:幫你噓 11/02 11:38 : 這我解釋過了,幫前面的推錯版友噓文,這也算謾罵嗎?? : 噓 KingKingCold:吃美國牛絕對不會比搭空軍一號危險!! 11/02 11:41 : 這句話也是推薦網友的創意 如果你還有仔細看該篇的推文 : 你會發現之前已經有板友推這行文了 : 如果你認為調侃式的言論也是謾罵,也是肆意亂罵 : 那我應該要好好跟其他版主談談了 : 噓 KingKingCold:不知道又要編多少預算去維護空軍一號了 11/02 11:53 : 客觀陳是疑惑 何罪之有??? : 老實說 版主你要是依然用這種態度愛理不理 : 用一些小朋友都看不下去的理由來判我罪的話 : 我想我也應該跟貴版的其他兩位版主好好聊一聊 : 他們兩位比較資深 : 相信他們的判斷力也會比你公正 : 如果你還沒有跟他們討論過,只能說是你的個人判斷 : 讓無辜的我權益受到損害 : 這件事我絕對是上訴到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51.2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2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