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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E)[建議] 26566 時間: Sat May 19 01:35:00 2012 何不仿 給板友 一點方便 您就之前之處理舉動理 亦無針對版務建議作處置 何以對於本人這次之事件,作出不相同之判斷呢? 沒有要向您吵架之意思,本人熱心版務而已 如因此,遭受貴版主群之心生怨懟,特意尋求本人之不是,放大之 如為此,本人熱心版務之舉,為冷臉貼屁股,不是滋味 如版主群對本人熱心版務之舉,甚為不滿,不妨來信說明 或許我會專注於本人國考版,而不理會八卦板之運作 乖乖當個小板們,或許不會屢次遭受他人攻擊了  哀 ※ 引述《Mews (Tracy Jacks)》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另外 想跟您請教一下 八卦檢舉板 板規建議案 沒有用 本名建議的人 : : 並非我一人,剛剛查詢 : : 似乎有針對本人,劣文 : : 當然 本人手誤上發文,本是板規所規範 : : 不過,何以其他文章沒有做出處置  亦或是 您板規上解讀錯誤 : : 是否 可以向本人釋之呢 : 哪篇? : 匿名建議或問問題被劣退的我也不知道是誰 : 除非對方來信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3.2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55555 (220.131.13.113), 時間: 05/21/2012 00: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