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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E)[建議] 26566
時間: Sat May 19 01:57:13 2012
※ 引述《Mews (Tracy Jacks)》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如同您說的 您不知道 該篇文章是誰建議的
: : 本人 打誤 打成"t"發文
: : 你沒有辦法得知是誰發文的情況下 焉可知非"t"該帳號建議而發文?
: : 如你在不能確定到底是不是"t"發文的同時
: : 又怎麼確定,該人就為何不是用本名發文建議版務為"t"
: : 可以麻煩您釋之嗎
: : ok 那我檢舉那幾個 是否順便劣退了
: : 還是要用時間以過,版主有權不處理,來打我?
: 很簡單
: 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字ID
: 最少也要兩字...
所以 你認定本人 手誤發文 接受本人本來要按r 但是按到t發文
堅持以該向板規處斷? 而不考慮本人手誤之情況嗎
你認定本人手誤之情況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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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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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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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55555 (220.131.13.113), 時間: 05/21/2012 00: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