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Mews (Tracy Jacks)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E)[建議] 26566
時間: Sat May 19 01:50:38 2012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Mews (Tracy Jacks)》之銘言:
: : 你匿名被劣退沒來信告知的話
: : 板主也不會知道是誰發的
: : 不要以為是針對你
: : 我沒那麼無聊
: 如同您說的 您不知道 該篇文章是誰建議的
: 本人 打誤 打成"t"發文
: 你沒有辦法得知是誰發文的情況下 焉可知非"t"該帳號建議而發文?
: 如你在不能確定到底是不是"t"發文的同時
: 又怎麼確定,該人就為何不是用本名發文建議版務為"t"
: 可以麻煩您釋之嗎
: : 而且我說過了
: : 機會只給一次
: : 我是不會給第二次的
: : 當作是一種警惕
: : 我也不再多做回覆
: : 如果還有異議
: : 建議去組務申訴
: ok 那我檢舉那幾個 是否順便劣退了
: 還是要用時間以過,版主有權不處理,來打我?
很簡單
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字ID
最少也要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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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246.2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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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55555 (220.131.13.113), 時間: 05/21/2012 00: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