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IbakaBlock判決
時間Thu May 18 14:45:32 2017
申訴人: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IbakaBlock
申訴訴求:撤銷判決與劣退
申訴內容:於八卦板發文,被mengertsai檢舉公布個資
板主判決劣退兩篇。但並無跡證證實有公布該人個資之情事。
於文章推文中提及 台大生技及喬治亞理工學院
均為mengertsai自己在八卦板文章中曾提及
至於名字部份 敝人僅提及蔡孟修三字
並無直接跡證證明mengertsai=蔡孟修
另蔡孟修這個名字光在FB就找得到一堆人
無從證實我指的蔡孟修跟mengertsai確實為同一人
另該人曾說我找錯
板主無實證卻心證成該人是為了保護個資才否認
板規規定 公布個資之當事人檢舉方可成案
板主解釋此是id當事人
唯個資公布侵害之權益應屬個資當事人
倘若此處份合理
那是否有人在我文章底下推
"我已經知道你是xx中學王小明 等著收禮物吧"
"我確定你就是xx中學王小明 不用裝了"
即使我知道他在唬爛 我也不叫王小明
我是否也可以循此規矩檢舉該人公布個資?
要說mengertsai是"當事人" 那也要是個資當事人才行啊
但我只是回mengertsai的文唬唬他
板主也沒證明mengertsai就是我說的蔡孟修
又何來公布mengertsai個資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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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
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
板主處分公告。
[證03]三、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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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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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royaZoro (114.24.35.102), 05/18/2017 14:49:57
推 steve1121: 請使用者 RoroyaZoro 於三日內轉錄「板主處分公告」至 05/18 16:24
→ steve1121: 組務板,逾期不受理。 05/18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