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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標題: Re: 不服 水桶kay731 判決  時間: Fri Jun 27 21:33:54 2014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板主你好 上次聊完之後 我找到新證據了 : 【板主:talk520/Bignana/seabox/Lavchi】八卦檢舉板 系列《GossipPicket》 :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 : 1 m 2/18 chimong62 □ [問題] 分身發言加倍水桶釋疑 : ● 2 m 2/18 hateOnas R: [問題] 分身發言加倍水桶釋疑 : 我當初就已經在gossippicket 解釋過 : 是重新水桶了 : 此時 bignana seabox 仍未上任 : 還是請您更正 kay731 180*2-6-這幾天的水桶 您好: 關於這個事情我的想法還是一樣的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加倍計算水桶 我想實在是沒有第二種解讀方式 您提到的證據「2/18 hateOnas R: [問題] 分身發言加倍水桶釋疑」 就如同同一條法律的文字,不同法官會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但就這條文字 我想把這段板規文字拿去問任一有一定知識閱讀能力的人 都會覺得是您解讀錯誤 嚴格來說,是當初想定某個 A 方案板規、但寫出來的是 B 方案板規 有人詢問時,您回答了這是 A 方案 但就文字上的效力而言,它確實指的就是 B 板規 如同我上次與您溝通的內容,是當初板規文字訂定不嚴謹,導致有漏洞產生 至於您於板上回文解讀的部分,明顯是您的解讀錯誤,我認為應加以修正 錯的,就是錯的,並不能因為過去解讀錯誤,就一直錯下去造成更多板友權益受損 過去把這段文字解讀錯誤,並不代表日後的板主就得一錯再錯 有人發現問題提出來了,就得重新檢視這些文字,然後想辦法導回正確的道路上 綜合以上 我的想法與上次一致 而且我想拿這段文字去問任何一個人 得到的結果也都是一樣,並沒有 "重新" 這個意思 單純是當初寫了一段不嚴謹的板規,陰錯陽差又解釋錯誤 因為就字面上意思,確實無 "重新" 的語氣存在 故判決維持不變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疑惑 板主 Lavchi 拉維奇 2014/06/27 21:33 -- Google Lavc|██████████ 搜尋進階搜尋使用偏好 Google建議 ________ lavchi lavchi (拉維奇) 更多您所不知道的 Lavchi 拉維奇:http://ppt.cc/N3s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64.1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5.66), 06/29/2014 12: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