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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標題: Re: 不服水桶 kay731 判決 時間: Fri Jun 20 20:18:33 2014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板主您好 您在 : ┌─────────────────────────────────────┐ : │ 文章代碼(AID): #1Jem9yDZ (Gossiping) [ptt.cc] [公告] 分身水桶合併處理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3191932.A.363.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01 Ptt幣 │ : └─────────────────────────────────────┘ : ● 2479 m 4 6/19 Lavchi □ [公告] 分身水桶合併處理 : 公告 水桶 kay731 252 日 : 但依照板規設計理念 : 自回報日開始 重新加倍水桶 故 : 應該是 180*2-6=354 天 請板主重新水桶 謝謝 您好: 分兩個層面討論 1. 這個應該是您當初設計的板規,所以理論上您比任何人都懂遊戲規則 但 2. 依照現行板上寫的文字,我想也是您當初定義的文字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四個月。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加倍計算水桶 並無提到任何 "重新" 水桶 兩個字 不過這部分我會再跟其他板主討論 但依照過往經驗,其實也就是參考您以及其他前板主們頒布新板規的經驗 XD 通常找到問題,也就是文字描述不周的地方 討論後下次公布新版規,然後依照以前版主的經驗都是既往不咎 還是非常感謝您特此來信告知板規漏洞的部分 我會與其他板主討論後修正的 (或者討論新的、更人性化描述的板規) 八卦板主 Lavchi 拉維奇 2014/06/20 20:18 -- Google Lavc|██████████ 搜尋進階搜尋使用偏好 Google建議 ________ lavchi lavchi (拉維奇) 更多您所不知道的 Lavchi 拉維奇:http://ppt.cc/N3s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52.214 ※ Deleted by: hateOnas (114.45.25.244) 06/20/2014 21:05: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5.66), 06/29/2014 12: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