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ron72 (Arron)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VOT1077水桶判決
時間Sun Oct 10 03:56:30 2010
一.申訴人ID:Arron72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 Wanted版版主VOT1077
(b)申訴原因: 不服VOT1077水桶判決
(c)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
已於10/9寄站內信與板主VOT1077溝通,但得到的答案無法接受
三.不服理由及申訴重點:
我知道Wanted的版規有嚴格禁止徵異性外出,版規三中雖有寫到禁 徵異性
但實際上Wanted板上還是很多人直接在標題和內文中寫到徵女生or異性等字眼
而這些文章通通都沒事,可以大方的徵求女生的水球、站內信、MSN、視訊、手機
正因為看到這些是允許的,所以我也就沒有避諱是否可以徵女生這個問題
發文後立即被VOT1077板主給予劣文和水桶,依據的就是板規三的 徵異性
隨後即發信與VOT1077板主做討論,得到的結論是允許徵異性的字眼
但板主卻認定我文章中有要徵女生外出拍照的意圖
但我的文章中根本沒有提到要約女生外出的字眼
如果VOT1077板主要以禁止徵異性這個原因來刪我文章,那我沒有意見
但也請將所有提到徵異性的文章通通都刪除並給予劣文,如此一來才能有一致的標準
如果VOT1077板主是用意圖約女生外出來的罪名冠在我頭上,我則是無法接受
因我文章中根本沒有這個意思,也無相關的字眼
完全是VOT1077板主自己再主觀不過的感覺來認定,如此怎能讓人信服?
請求 1. 收回劣文和水桶判決
2. 如要以板規三 禁 徵異性來處罰
那也請將wanted板中所有有提到女生or異性的文章全數刪除並給予同樣懲罰
附件1:原始文章內容
附件2:與VOT1077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一
附件3:與VOT1077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二
附件4:與VOT1077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三
附件5:與VOT1077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四
附件6:與VOT1077板主站內信討論內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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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8.136
推 ganbaday:只能徵網路聊天,不能徵友 第一天來wanted? 10/10 06:57
推 victoryss:版規不是寫很清楚嗎= = 一點爭議都沒有是要申訴什麼..? 10/10 09:06
→ Arron72:我是只徵站內信沒錯阿,卻硬要說我要約女生出去 10/10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