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rron72 信箱]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三 徵異性)[徵求] 喜歡拍照攝影的妳
時間: Sun Oct 10 00:05:10 2010
※ 引述《Arron72 (Arron)》之銘言:
: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就你內文指出=>
: : 身邊喜歡攝影拍照的大多是男生
: : 希望徵求女性的攝影同好
: : 明顯非僅是站內信討論而已
: : 而是要徵求一起外出攝影的異性同好
: : 否則不需特別說明
: : 〝身邊〞喜歡攝影拍照的大多是男生
: : 您只要說 找個女生水球或是MSN 聊聊有關攝影的話題即可
: : 雖文章內容有說要站內信
: : 然根據全文 視為站內信報名而已
: : 並非僅使用站內信 單純的討論
: : 是故 依據版規 三
: :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 :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劣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 : 禁止項目如下:
: : 給予處分 並無失當
: : 以上說明
: 不好意思,看完妳的說明我不禁的笑了
: 我內文中根本沒提到要出去外拍阿!! 這不是硬要給我冠罪名嗎?
: 我有什麼暗示說要出去嗎? 不能用站內信聊天嗎? 又被冠上是報名
: 如果是因為不能徵求異性那我可以認同,但請把所有徵異性的文章刪掉
: 如果要用臆測作者的意圖來刪文我就無法認同了,因為這是完全的主觀判定
: 這叫人如何信服呢???? 如果要說你版主說的算,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每個判決都一定帶有主觀的判定 這我從沒否認過
如果現實法院判決一般 一定帶有心証判決的部份
你的內文 已經是明示要找異性的攝影友人
絕非靠臆測得知
是故依據版規處理並無失當
所有處分 版面都有公告
其餘多數人如果對於判決有任何異議 也會於版面公告的同時
給予適當的反應與指教
不然在多數人的主觀 也就是相對客觀的立場
皆為認同本人主觀判決而不會有其他異議
每份判決都可經的起多數用版者的檢視 、考驗與信服
如果僅是你個人〝主觀〞上的不予認同 是否應該調整好自己的認知
未來發文時請注意版規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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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 愛我沒有如果 ★ · ﹡☆ * ‧
錯過就過 你是不是會難過 ‧ 。 ‧ ○ ● * ‧ 。 ·
若如果拿來當藉口 那是不是有一點弱 ‧ 。 ▲V□ * * ※·
如果我說愛沒有如果 真的愛我就放手一搏 ‧ ** │ │ ‧ 。 ·
還想什麼還怕什麼 快牽起我的手 ‧ 。 · By 梁靜茹 ~ 沒有如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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