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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moriyako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blaz 申訴訴求:撤銷原處分 申訴內容: 一、本人於「一堆女老師嫁不掉」討論串中,僅係以文章分享本人生活中觀察及經驗, 鉅料遭Gossiping板板主blaz以「引戰歧視女老師」為由,處禁言6個月及退文處分。 倘本人言論已構成「引戰歧視女老師」,處分判斷標準何在?任由板主自行決定之? 二、經查「一堆女老師嫁不掉」討論串,其他文章亦係針對「女老師」族群進行討論, 惟為何均未構成「引戰歧視女老師」,而僅針對本人發表之言論進行處分, 咸認板主blaz有選擇性執法、針對本人進行不利益之差別性待遇,有失公允。 三、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定有明文,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系爭本人所發表之言論均為真實生活中觀察及經驗, 未有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惡意引戰之情事,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 又板主判定「引戰歧視女老師」之標準不明,且係選擇性給予本人不利益處分, 爰請求撤銷原處分,以維本人權益。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94.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62142196.A.7D9.html
fun5566: 至今沒人要提blaz的罷免案,才讓me覺得很奇怪 05/02 22:39
fun5566: me都已經知道Gemin...會怎麼判了,判決文me也可以很快就 05/02 22:43
fun5566: 亂寫好, Gemin...就是不判,看到的人 你說Gemin...奇不奇 05/02 22:45
fun5566: 怪呀? me跟至今板上被宣判的人不一樣,me一被宣判,馬上 05/02 22:50
fun5566: 就會提罷免案,只要在期限內 05/02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