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lmtw: 已經附上 謝謝 11/29 15:32
被處分文章備份。
第三章 申訴相關
第 4條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引述《olmtw (這不客觀啊)》之銘言:
: 申訴人:olmtw
: 案件類別:一般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被申訴人:Blaz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210天判決
: 申訴內容: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48275472.A.9B3.html
: 被檢舉文,累犯原因是上次超貼一篇新聞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8306286.A.627.html
: 公告文
: 我不知道這樣條件需不需要附上原文 就我認為是不太需要附上 謝謝
: 不服原因是:我認為依照八卦版規 我並沒有違反版規的狀況
: 八卦版版規第一章第一條第三點明定
: 「每日發文額度包含問卦二篇、新聞一篇和FB一篇,總共不得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配額,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 在被檢舉的那幾天中,我的發文分別是4,3,3篇
: 均沒有超過版規所規定的5篇之標準
: 我的累犯也來自於原本是張貼新聞
: 怎麼會說「無法理解」呢?
: 對於發文規定來說 以下是我對版規的解讀
: 發文 應該是PTT上 「發表文章」的縮寫 (也就是Ctrl+P)
: 而 回文 是在文章上面用y來回覆
: 在閱讀上也有正方形與R:的分別
: 這兩件事情顯然是不同的 不應該混而一談
: 再來 我也無法認同版主所說的
: 「每個人都認為」回覆看版 = 發表文章
: 承前面引用的八卦版規來說 顯然我的「發文」均在版規規定內
: 應該是沒有違反版規之疑慮
: 希望小組長作處理
: 也希望版規能描述得更加清楚 感激不盡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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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 [證02]二、板主公告。
: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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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8736541.A.13F.html
請於三日內依組規補上下述文件,逾期未補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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