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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zarus1121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HI 請問能明確指出我犯了哪條嗎XD 時間: Tue Apr 21 22:04:41 2015 ※ 引述《lazarus1121 (...)》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 : "個人因素",有看到這四個字吧? : : 討論房子的文章,聊到車子。 : : 那也許是舉例、也許是延伸討論、也許是岔題。 : : 不見得提到話題範圍之外詞彙就違規。 : : 但如果有篇討論車子的文章中,A對B說:你連車子都買不起,談什麼房子? : : 買不起房,就是個人因素。 : : 以此嘲諷,就是違規。 : 所以討論板規是我的個人因素? 你沒理解我的回應 板主身分、有沒有回答什麼問題。 這是我的個人因素,不是你的。 : 討論板規&板主是屬於個人因素嗎? 討論板規叫做行為,你可以在討論板規的討論串討論。 但你卻在這不是討論板規的討論串提及我的個人因素(板主身分、回答問題) : 更何況我是在板主打開討論板規的回文下,才詢問不遵守板規的狀況 重申一次"個人因素"是重點。 而不是你討論什麼。 : 在板主公開討論板規的狀況下詢問這算是個人因素? 我在這串可沒公開討論板規, 看標題,看內容,都應該可以理解,討論的不是板規。 : 我在FinalAce公開討論板規時詢問FinalAce關於板規的問題 : 可以說我是在嘲諷,這真的是奇怪了 我哪裡公開討論板規了? 你看主旨、主題是板規嗎? 至於你的發言: → lazarus1121: 板主還沒回答上次的阿 為什麼自己可以不遵守板規10 板主身分是不是我的個人因素? 那你以此與討論串議題無關的個人因素嘲諷我,就違規了。 : 至於你的問題太荒唐我就不引用了,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2.1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zarus1121 (36.227.148.179), 05/10/2015 23: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