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azarus1121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HI 請問能明確指出我犯了哪條嗎XD
時間: Tue Apr 21 22:04:41 2015
※ 引述《lazarus1121 (...)》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 : "個人因素",有看到這四個字吧?
: : 討論房子的文章,聊到車子。
: : 那也許是舉例、也許是延伸討論、也許是岔題。
: : 不見得提到話題範圍之外詞彙就違規。
: : 但如果有篇討論車子的文章中,A對B說:你連車子都買不起,談什麼房子?
: : 買不起房,就是個人因素。
: : 以此嘲諷,就是違規。
: 所以討論板規是我的個人因素?
你沒理解我的回應
板主身分、有沒有回答什麼問題。
這是我的個人因素,不是你的。
: 討論板規&板主是屬於個人因素嗎?
討論板規叫做行為,你可以在討論板規的討論串討論。
但你卻在這不是討論板規的討論串提及我的個人因素(板主身分、回答問題)
: 更何況我是在板主打開討論板規的回文下,才詢問不遵守板規的狀況
重申一次"個人因素"是重點。
而不是你討論什麼。
: 在板主公開討論板規的狀況下詢問這算是個人因素?
我在這串可沒公開討論板規,
看標題,看內容,都應該可以理解,討論的不是板規。
: 我在FinalAce公開討論板規時詢問FinalAce關於板規的問題
: 可以說我是在嘲諷,這真的是奇怪了
我哪裡公開討論板規了?
你看主旨、主題是板規嗎?
至於你的發言:
→ lazarus1121: 板主還沒回答上次的阿 為什麼自己可以不遵守板規10
板主身分是不是我的個人因素?
那你以此與討論串議題無關的個人因素嘲諷我,就違規了。
: 至於你的問題太荒唐我就不引用了,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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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azarus1121 (36.227.148.179), 05/10/2015 23: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