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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zarus1121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請益] 有人懷念以前的menstalk版嗎 時間: Tue Apr 21 20:06:43 2015 ※ 引述《ShawnInHK (卍龘龘龘卍)》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尊重人是基本禮貌。 : : 看到廢文能不能噴,要看作者給不給噴。 : : 看到辣妹能不能督,要看對方給不給督。 : : 看到猛男能不能肛,要看對方給不給肛。 : : 這就叫做尊重阿!尊重對方的意願嘛! : : 不是曾經有廢文給噴,就覺得所有作者都該給噴。 : : 不是曾經有辣妹給督,就覺得所有辣妹都該給督。 : : 不是曾經有猛男給肛,就覺得所有猛男都該給肛。 : : 因為是XX,就應該要可以OO這種邏輯莫名其妙。 : : 那不然要是有人因為你是XX,就把你OO了。 : : 你做何感想? : : 什麼叫做輕輕戳一下就輕易崩裂根本可笑? : : 難道我可以說這句:敢搭捷運就不要怕被砍死 : : 嗎? : : 那被砍死的是怎樣?活該被砍? : : 砍完再嗆:輕輕砍幾刀就葛闢嗎? : : 砍人的才有錯,錯的根本不是搭捷運的人。 : : 答什麼交通工具是個人自由,發什麼文也是個人自由。 : : 沒道理自由選擇交通工具就該被砍。 : : 同樣沒道理自由選擇發文文體就被攻擊。 : : 最後想請問你,你是XX嗎? : : 願意開放給所有人OO嗎? : 我不清楚你對「噴」的定義 : 不帶髒字不做人身攻擊我都同意 那就好啦! 所以就定義上有兩種可能性 1.噴有包含人身攻擊、髒字。 2.噴沒包含人身攻擊、髒字。 如果是1的情況,那人身攻擊違反板規,我所以我的類比合理。 在看板違反板規,拿來類比現實社會違反法律。 這類比剛好而已阿@@" 如果是2.的情況,那代表O大所言有誤了。 他的原文是: 現在的廢文卻像是罩了聖光,明明廢到他媽的讓人翻白眼卻還不能酸不能噴 如果是2的情況,那沒違反板規吧?怎麼會不能噴? 這其中肯定有什麼誤會XD : 但是 : 看到問題不能講 : 一定要先有禮貌 有誰說不能講? 講問題不等於攻擊人阿XD : 怎麼有種政府的即視感? : 如果對方後臺比較硬 : 連噴都不能噴 全中華民國後台最硬的應該姓馬吧? 他難道沒有整天被噴?XD 你看看你的比喻,馬上就找到反例反駁.... : 「看到廢文能不能噴,要看作者給不給噴。」 : 本末倒置 : 因為廢文才被噴 : 你腦補大家都看到文就噴? 你有獨心術嗎? 你怎麼知道噴人的是因為看到廢文? 搞不好有別的可能阿@@" 也許羨慕忌妒、也許無聊想噴、也許對人不對事看ID噴。 你又知道動機是什麼? 如果你沒讀心術,你怎麼能說這是本末倒置呢? : 「看到辣妹能不能督,要看對方給不給督。」 : 不給督我硬上就等著警局過夜 因為是違法行為 : 看到有問題不值得推的文章沒帶髒字沒帶人身攻擊的評論一下會有警察來敲門嗎? 這就好笑了XD 既然是類比,本來就不會完全一樣阿@@" 完全一樣還需要比阿? 類比看的是共同概念, 未經同意噴人,違反板規。有不尊重他人意願,違規的概念。 未經同意督辣妹,違反法律,有不尊重他人意願,違規的概念。 所以可以類比阿! 你還好嗎? 類比通過比較兩件事情,清楚揭示二者之間的相似點。 不尊重他人意願,違規的概念,就是所謂相似點。 這樣你會用類比了沒? 有相似點自然有相異點,你舉相異點出來根本不能反駁有相似點所以可以類比。 : 「看到猛男能不能肛,要看對方給不給肛。」 : 同上 同上 : 「這就叫做尊重阿!尊重對方的意願嘛!」 : 我不喜歡大家噓我,請大家尊重我意願哦啾咪> .^ 噓文不一定違規阿@@" 你看看,所以說要看懂類比嘛~~ 再複習一次,什麼是類比? 類比通過比較兩件事情,清楚揭示二者之間的相似點。 噓文有沒有相同的相似點? 不尊重他人意願(這有可能) 違反板規(不違規) 所以說嘛!你拿噓文來舉例反而是無效類比阿! 根本沒辦法反駁我的論點= = 因為連相似點都只是"有可能"。 去找好一點的例子來好嗎? : 尊重是什麼? : 我同意妳在這邊發廢文啊但你也要尊重我噓的權利 有沒有誰被禁止噓文的? 你趕快測試看看2有沒有壞。 沒壞?那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 自己受不了公評跑掉再哭哭大家都不尊重我? 公評≠攻擊≠違規。 那噴算是公評還是違規呢? 這就要看首段的兩種可能了。 1.噴有包含人身攻擊、髒字。 2.噴沒包含人身攻擊、髒字。 所以你覺得到底是我說的對?還是O大所言有誤呢? : 「什麼叫做輕輕戳一下就輕易崩裂根本可笑?難道我可以說這句:敢搭捷運就不要怕被砍 : 死嗎?那被砍死的是怎樣?活該被砍?砍完再嗆:輕輕砍幾刀就葛闢嗎?砍人的才有錯, : 錯的根本不是搭捷運的人。」 : 笑死人了 : 拿搭捷運跟發文比 搭捷運跟發文都具有"個人自由"的相似點 : 拿捷運砍人來跟網路評論比? 砍人跟噴人,都具有"攻擊性行為"的相似點。 所以兩件事情可以類比,需要我再幫你複習什麼是類比嗎? : 我噴人不帶人身攻擊會被判死刑? 喔?所以你意思是噴不一定有人身攻擊囉? 那這樣我們在看一次O大原文: 現在的廢文卻像是罩了聖光,明明廢到他媽的讓人翻白眼卻還不能酸不能噴 所以沒人身攻擊,噴人有被禁止嗎?有違規嗎? 沒有吧? 那看來按照你的定義,O大所言不實。 哪裡不能噴? : 敢PO就要接受批評 敢來看板發言就要遵守板規。 : 連隔壁版都有噓到XX的自由 所以本板沒有? 你到底測試過2壞了沒? : 今天如果那篇文有100個人噴你看版主還會出來講這種話嗎? : 大概也是看風向吧 2 !X1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3 !X1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4 !X4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5 !X2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6 !X1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7 !X1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8 !XX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9 !XX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0 !X2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11 !XX 7/30 FinalAce R: [討論] 修訂版規 這樣的紀錄,還不包含被系統自動洗掉的。 我是那種跟風的人嗎? 也不打聽打聽=3= 我完全沒在怕噓的好嗎?家常便飯~ : 「答什麼交通工具是個人自由,發什麼文也是個人自由。」 : 那你就不要在那邊嘴砲版風 喔?怎樣的嘴砲?我怎樣說版風? : 有種開放選舉 這跟本串有關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2.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618006.A.76B.html
zsh: 好氣好氣! 04/21 20:09
chigo520: 那人家之前說你害羞你就桶人 這也算攻擊麼? 04/21 20:10
chigo520: 歐有萬用不實指控這超OP板龜可以給你用突然忘記了 04/21 20:11
goodwife: 哀 04/21 20:13
TaTa5566: 04/21 20:13
ilovema19: 永遠挺版主 04/21 20:18
lazarus1121: 板主還沒回答上次的阿 為什麼自己可以不遵守板規10 04/21 20:32
lovemendy: 這種版主到底是聚集多少民心才選出來的啊 04/21 20:59
success0409: 我本來想講歷史 但怕被水桶 歡迎到TALK板 我講給你 04/21 20:59
success0409: 聽唷 04/21 21:00
Elysion775: 用你自己講的兩種可能性,很明顯代表你的比喻只有一半 04/21 21:06
Elysion775: 的情況下會成立。另一半的情況下你的比喻根本不恰當 04/21 21:06
Elysion775: 更何況大部分人噴廢文不太可能一堆髒話吧.. 04/21 21:06
前提是噴字的定義。 定義沒確定,才有兩種可能性。 定義確定,就只有一種可能性了阿@@" 所以無法說明比喻不洽當。 ※ 編輯: FinalAce (114.42.92.125), 04/22/2015 02:36:07
Xray2002 : 沒有那個度量去包容不同聲音的話,不懂為何要來公共 04/23 00:34
Xray2002 : 討論板,更不解拿"攻擊性言論"當令牌行排除異己之實 04/23 00: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zarus1121 (36.227.148.179), 05/10/2015 23: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