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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zarus1121 信箱] 作者: lazarus1121 (...) 標題: Re: HI 請問能明確指出我犯了哪條嗎XD 時間: Tue Apr 21 21:25:02 2015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lazarus1121 (...)》之銘言: : : 那我先問妳吧 : : 你這篇跟板規無關嗎? : : 你在這篇內文有沒有提到違反板規? : : 我從你的違反板規聯想到我的違反板規這樣有錯嗎 : : 不然我看你的「違反板規」也是這討論串範圍以外呀 : : 這樣甘巫道理? : 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 "個人因素",有看到這四個字吧? : 討論房子的文章,聊到車子。 : 那也許是舉例、也許是延伸討論、也許是岔題。 : 不見得提到話題範圍之外詞彙就違規。 : 但如果有篇討論車子的文章中,A對B說:你連車子都買不起,談什麼房子? : 買不起房,就是個人因素。 : 以此嘲諷,就是違規。 所以討論板規是我的個人因素? 討論板規&板主是屬於個人因素嗎? 更何況我是在板主打開討論板規的回文下,才詢問不遵守板規的狀況 在板主公開討論板規的狀況下詢問這算是個人因素? 我在FinalAce公開討論板規時詢問FinalAce關於板規的問題 可以說我是在嘲諷,這真的是奇怪了 至於你的問題太荒唐我就不引用了,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68.2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zarus1121 (36.227.148.179), 05/10/2015 23: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