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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kyviviema 信箱] 作者: seabox (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引戰)Re: [新聞] 6歲童遭雞姦 爆大亂倫 時間: Mon Jun 17 19:01:57 2013 ※ 引述《skyviviema (天澤)》之銘言: : seabox版主您好 : 首先要說聲管板辛苦了,尤其八卦板這麼大的板,管理起來實在是非常不容易 :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我這一篇文章被判為「引戰」,根據是在哪一點呢? : 如果說是以下這一段: : : ........到新聞網站搜尋隨便搜尋"獸父"、"性侵",出來的東西真是貼不完 : : 男人真是不意外 : : 男人真是噁心 : : 跟男人結婚生小孩就是這種下場 : : 男人自己了斷好嗎?禍害社會 : : 有錯誤觀念的男人,為什麼要生小孩,不知道害了老婆孩子嗎? : : 男人 獸父 強暴 性侵 猥褻 : : 各位女性同胞們,男人這麼恐怖的生物,還要嫁嗎? : 我想我在後面的補述已經說明 : 這些字句是原文謾罵字句複製貼上,只有改動詞彙,或是模仿語氣 : 很明顯地,可以說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句子、我的意志 : 而且我也沒有要攻擊哪個特定族群的意思 : 後面的補述也都明顯地表達出"此篇文章用意並非要攻擊某個特定族群"的心態 : 與其說我的文章是在攻擊某個特定族群 : 不如說我根本是對於某些人攻擊特定族群的行為不滿,才會po這篇文章 : 當然,如果依版主的標準,認為上述複製改詞的部分依舊違反板規的話 : 我也不會多做申訴,只是覺得非常地遺憾而已 : 以上內文感謝板主的抽空參閱 很明顯的確是引戰 我是不會管甲甲 或是男是女 基本上只要有引戰到男女 甲甲的 這種我一定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02.19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kyviviema (114.37.58.139), 時間: 06/20/2013 21: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