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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rris2 信箱] 作者: morris2 (大俠 ) 標題: Re: 劣文退回(鬧板)[3000p] 讚美馬英九徵文比賽 時間: Sun Nov 18 19:25:32 2012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加給水桶 : 六個月處分。 你一個人不能代表板主群吧,請問你還能找到誰來認定我那篇是閙板 ... : 這條 : ※ 引述《morris2 (大俠 )》之銘言: : : 我有疑慮, 你要先解釋, 解釋有問題才去申訴, 你都沒還解釋我犯了哪一條 : : 就把我劣退, 也找不出哪一條可以把我劣退, 能不能徵文板規也沒寫, 結論 : : 是你找不到哪一條可以把我劣退, 那就該回復情況, 取消我的劣文, 讓我繼 : : 續 po 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2.4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rris2 (219.71.22.48), 時間: 11/19/2012 1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