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nalAce: 我覺得你要說男板比較精確04/15 00:58
你也有提到男板 有相關依據
我也有提到板主隱板 也有相關依據
再來
我的信件裡已提出我的言論有憑有據非不實言論
板主也知道我講的是板主隱板的東西
但板主沒有要我提出更詳細的憑據
就直接要我申訴
從頭到尾都沒和我講過要依據
現在才要我提出相關依據?
那是否依同樣標準
板主一開始在上面推文中也要提出
是指男板的哪句話哪篇文章哪個推文的依據呢
如果你發言時也沒提出依據
那這樣算是你的疏失還是你的誤判呢
最後
如果小組長認為有必要
我會依組規規定私信將相關依據的文章/推文寄給小組長
: : 第二點:
: : 板主身為當事人
: : 在處理與自身相關判決時
: : 應由小組長代為處理
: 請問,是哪裡規定的?
: 你可以查一下站規嗎?
: : 沒有小組長就由群組長代為處理
: : 這是所謂利益迴避原則
: : 放諸四海皆為如此
: : 如果覺得麻煩就應該從制度上去調整修正
: : 而非如此隨意行事
: : 此為板主的疏失
: 放諸四海皆準是你口頭上說說。
: 如果今天你是板務站長,那你的說說可能會有參考價值。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依據站規,看板違規行為認定權人就是板主。
: 無論板主是否為當事人。
本組務已有先例判決
#1HucUBco (L_TalkandCha)
[公告] diefishfish 追加褫奪公權半年
裡面有提到
另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小組長代為
處理」若該板有多位板主,板主自身相關的案件,理應利益迴避,交由
其他板主判定是否有構成違規行為。
該板主最後因自行判決自身相關案件
被判警告一支
#1HfszgZI (L_TalkandCha)
[公告] Gossiping 板主 boyo 記予警告一次
裡面也有提到
依據#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
均需由其他板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
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該板主最後因自行判決自身相關案件
被判警告一支
: : 第三點:
: : 板規裡所謂的不實指控應該是指任何造謠、抹黑等非事實陳述
: : 但從板主的例證當中可以看出
: : 只要是任何"非讚美"的話被檢舉後
: : 就會被水桶
: 你理解錯了,你把板規再看一次。
: 中文很重要。
: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幫你畫重點了。
: 簡單來說就是兩個部分:
: 1.對他人發言的描述
: 2.對他人的描述
: 才適用3.2
: 你看看你的舉例根本不在3.2規範內。
: : 這種判定尺度和比例原則有違一般常理
: : 我今天只要說
: : 「你吃飯了嗎?」「你有必要這麼認真?」「我覺得你這樣做不對」
: 問問題,是描述嗎?
: 你會不會區分疑問句跟陳述句?
「我覺得你這樣做不對」
這句話非疑問句 是陳述句
請再解釋一下這句話的判定
: : 「你管板太嚴格」「你很愛講一堆543」
: 前者若是依據板主執行板務情況所做主觀評價,是不違規3.2的。
→ Edius: FinalAce在某板主隱板一直都愛講一堆偏頗言論 不用理他04/13 15:10
我的推文是依據板主在板主隱板發言所做主觀評價,同樣也不違規3.2。
如果板主認為我沒提出相關依據
同樣「管板太嚴格」也沒提出相關依據
必須要點名是哪條公告、水桶才算與板務相關
: 但有可能違反3.1人身攻擊。
: 後者的話就要看他的相關依據是什麼了。
: : 按板主標準只要被檢舉
: : 全部都會被判3.2違規
: 錯了,是你解讀板規錯誤,連我的標準你都沒弄清楚。
: 你說的只是你自己的標準。
: : 甚至板主自身的某些推文也都已經違規
: : 我隨機抓幾個
: : 推 FinalAce: 你最後一個4是多打的嗎? 04/15 00:57
: 疑問句
: : 推 FinalAce: 我覺得你要說男板比較精確 04/15 00:58
: 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
→ Edius: FinalAce在某板主隱板一直都愛講一堆偏頗言論 不用理他04/13 15:10
此推文也是依相關依據所做的主觀評價
如果板主認為我沒提出相關依據
同樣板主的推文也沒提出相關依據
: : 推 FinalAce: 你的問題,其實應該問你自己,你有沒有自重怎麼會問別人 04/15 14:46
: : 推 FinalAce: 呢?我又沒讀心術XD 04/15 14:46
: 我說我沒讀心術,當事人是我自己,我不檢舉就沒違規阿@@"
此推文重點不是在第二句的讀心術
而是第一句
板主已經指名對方說"你的問題"
請問是哪種問題
板主有提出相關依據嗎
: : 以上所有推文都屬"非讚美"言論
: : 是否只要有人檢舉也都要判定水桶呢?
: 當然不是,你不看懂板規沒關係,你可以問。
: 但是不要自己誤解了之後拿自己的誤解當依據來抗辯。
: 板規解釋權在板主,這你知道吧?
: : 這是第三點我認為此板規的不合理之處
: : 此為板主的濫權
: 我上面回應你了,是你誤解板規。
: 並非我誤判或濫權。
: 如果真的看不懂,可以問我。
: 我在看板上一向都很盡力在解釋板規。
: 甚至還開放討論。
: 13 m16 3/13 FinalAce □ [公告] 板規解釋與變更(本篇公告可回覆)
: 14 10 3/13 hateOnas R: [公告] 板規解釋與變更(本篇公告可回覆)
: 15 10 3/13 Laodada R: [公告] 板規解釋與變更(本篇公告可回覆)
: 16 1 3/14 CloudyWing R: [公告] 板規解釋與變更(本篇公告可回覆)
: ● 17 3/14 FinalAce R: [公告] 板規解釋與變更(本篇公告可回覆)
: 有文為證。
: 你不懂可以問,我會解釋,你不問又自己胡亂理解,
: 那真的不是我的問題@@"
: 如果要避免類似情況,建議你熟悉一下句型分類。
: 以及中文詞意。
: :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87.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9244525.A.A6B.html
推 FinalAce: 你來信只叫我解桶,說不解你就申訴,我也回信跟你確認過 04/17 13:25
我寄信給你除了請你解桶外
我還說明了我的訴求原因
並非如你所說不解桶就申訴這麼簡單而已
→ FinalAce: 是不是不解桶你就要申訴,你說是,那我當然說你可以申訴 04/17 13:25
→ FinalAce: 了啊XD 04/17 13:26
→ FinalAce: 別人不解桶是溝通,你是直接申訴,自己不溝通怪誰? 04/17 13:26
→ FinalAce: 你站內信給我要求解桶,你不主動提出證據證明你無違規, 04/17 13:27
因為當下我覺得我講的很清楚了 也都說明我有憑有據 不知道還要提出什麼證據
→ FinalAce: 難道還要我找你要證據嗎?又不是我寄信找你溝通的…有利 04/17 13:27
→ FinalAce: 證據要你自己找,不是推說板主沒跟你要,我怎麼會知道你 04/17 13:28
→ FinalAce: 有啥證據… 04/17 13:28
→ FinalAce: 你看溝通信件就知道了 04/17 13:29
第一封信件我已經講的很清楚 "板主隱板"也是我的憑據 如果覺得我講不夠詳細可以跟我說
→ FinalAce: 你說你有沒拿出來算什麼有XD 04/17 13:31
→ FinalAce: 你也可以說你爸是郭台銘囉? 04/17 13:31
推 FinalAce: 然後請你不要移花接木,那句推文不是你文章下的吧? 04/17 13:33
如果你認為"板主隱板"是相關憑據 那一開始就不能水桶我
如果你認為"板主隱板"不是相關憑據 那應該要我進一步說明
而不是什麼都不講直接要我去申訴 跟移花接木沒關係
推 FinalAce: 那算什麼相關依據啊…根本口說無憑,就像你說你爸是郭台 04/17 13:37
→ FinalAce: 銘一樣 04/17 13:37
那你應該要我進一步說明提出相關依據 否則你只說我違規 我怎麼知道是哪裡的問題?
→ FinalAce: 因為你自己說不解桶就申訴的啊XD我跟你確認過你意思,你 04/17 13:38
→ FinalAce: 還說是XD 04/17 13:38
不解桶就申訴 跟 提出相關依據 為兩件事 不互斥
→ FinalAce: 你又沒要跟我說你要怎樣解桶,沒拿出啥證據,你只說不 04/17 13:39
→ FinalAce: 解桶就申訴,那我就告訴你我不會解桶,所以剩下就沒我 04/17 13:40
→ FinalAce: 的事了。為什麼我要進一步怎樣?又不是我找你溝通的XD 04/17 13:40
→ FinalAce: 想解桶的是你不是我,你怎麼會說我應該要找你要證據?顛 04/17 13:41
→ FinalAce: 倒了吧XD 04/17 13:41
→ FinalAce: 多說無益,看站內信一目暸然 04/17 13:41
→ FinalAce: 你不知道哪裡的問題你又沒問XD 04/17 13:42
→ FinalAce: 自己不問牽拖別人 04/17 13:42
重點有點偏離了
明明是在討論水桶的判定怎麼拉到站內信上了
是你先水桶我 才會有站內信溝通的流程
而不是先有站內信溝通的問題 才讓你水桶我
這個因果關係要先釐清
誤判的事實已先成立 事後的溝通和處理並不影響事實
我再重申一次
我認為我的推文和板主的推文是一樣的東西
不應該有雙重標準
再來
板主也已違反利益迴避條款這是事實
推 success0409: 不覺得跟FA講話到最後,問題都只會出在對方嗎? XDDD 04/17 13:43
推 hiimlive: 在古代只有皇帝不會犯錯XD 04/17 13:46
推 success0409: 判刑重跟判刑不公是兩回事,h板務頂多是前者拿捏可以 04/17 13:48
→ success0409: 討論,我不覺得他在後者比其他某些板板務有更大疑義 04/17 13:49
→ success0409: 又假如h板務都可以因為後者被討論,那某些板務根本可 04/17 13:50
→ success0409: 以直接拔除管理者職務了! 04/17 13:50
→ success0409: 喔對了,古代皇帝做錯事情,有時候還要下罪己詔哩 04/17 13:54
推 hooeee: 3.2是讓昏君拿來懲罰那些誠實說話的人(例如罵馬皇是昏君) 04/17 17:03
→ hooeee: 我想某版主會跳出來說他是明君不容汙衊lol 04/17 17:04
推 FinalAce: 簡單來說,你站內信是你要找我溝通,解桶。 04/17 17:41
→ FinalAce: 所以如果你希望達成解桶的目的,那你應該自己主動想辦法 04/17 17:41
→ FinalAce: 而不是直接跟我說不解桶就申訴,那我已經告訴你我不解 04/17 17:41
→ FinalAce: 桶了,那不就只剩下申訴一條路?你一開始根本沒考慮到要 04/17 17:42
→ FinalAce: 跟我溝通提出證據這個方法不是嗎?站內信很清楚阿@@" 04/17 17:42
就算你事後解桶 你一開始還是做了水桶誤判的決定
所以並不是我沒溝通而造成我被水桶
而是你誤判而造成我被水桶
也就是未審先決的一種作法
你這麼強調事後溝通的重要性
那為什麼就不能事前好好溝通?
講得好像一副「我先把你關起來,再看你要怎麼解釋」的樣子
且就算你事後解桶
從04/13/2015 19:04:07(水桶判定)到04/14/2015 09:22:20(站內信溝通)
這段期間我無法發言
並不是站內信溝通後就能改變的事實
我認為現在該討論的是我這篇文章提出有疑點的這幾個訴求
而非一直在站內信上打轉
推 pusufu: 不斷偷換概念 疲勞轟炸 最後原po無形中接受他不解桶就申訴 04/17 21:32
→ pusufu: 的行為 先畫圈再把牠趕到圈內,簡稱牧羊人戰術 04/17 21:33
推 pusufu: 若對方一直不肯放棄 也能成功模糊焦點,這招便是kmt的傳家 04/17 21:35
→ pusufu: 寶刀-烏賊戰術 04/17 21:36
推 FinalAce: 我們的溝通就僅限站內信而已,所以當然在站內信上打轉 04/19 18:28
→ FinalAce: 你與板主的溝通,也就只有站內信有的部份而已。 04/19 18:28
→ FinalAce: 溝通是解桶的機會,不是板主欠你的。而是你自己在發言的 04/19 18:29
→ FinalAce: 時候就已經要注意不要違規。被桶之後溝通又不主動提出 04/19 18:29
→ FinalAce: 你的有力證據,那也只能怪你自己。另外小組長宣判前你 04/19 18:30
→ FinalAce: 大概就出桶了@@",三天。 04/19 18:30
今天我申訴的內容不是「板主不肯解桶」 為避免焦點模糊 這部份大家看附件即可
重點只有三個「水桶誤判」「利益迴避」「板規修改問題」
第一點板主已有大概回應 請板主再針對後面兩項做申述 以供裁決 謝謝
→ FinalAce: 你說事前溝通,如果每個違規的板主都要先主動找他們聊聊 04/19 18:31
→ FinalAce: 你覺得有可能嗎?事前的證據就是你的發言內容,這是死的 04/19 18:31
→ FinalAce: 所以依此為據判定違規並無不妥之處。 04/19 18:31
再重申第三次
我的發言內容和板主的發言內容都一樣 皆無違規 請勿雙重標準
推 success0409: 想說一兩天沒看見人,原來是這樣 XDDD 04/19 23:43
→ FinalAce: 顆顆,見縫插針,影射誤導。超精湛的技巧。 04/20 01:48
※ 編輯: Edius (61.223.7.33), 04/20/2015 11:06:27
→ success0409: 現在說話流行不點名的?怕被告就不要講話呀..... 04/20 15:33
推 FinalAce: success0409 □ [建議] 有關板務自身案件迴避規範(本文 04/20 17:26
→ FinalAce: 沒點名) 04/20 17:26
推 success0409: 對組務建議要點名誰? 04/20 18:03
推 success0409: 倒是想請問FinalAce,你說誰見縫插針、誤導影射? 04/20 18:06
→ FinalAce: 要點名誰就要問發文者了,看他所說的情況是在指誰囉XD 04/20 18:11
推 success0409: 自己講的話要別人解釋 XD 04/20 18:39
→ FinalAce: → success0409: 現在說話流行不點名的? 04/20 19:13
→ FinalAce: 推 success0409: 對組務建議要點名誰? 04/20 19:13
→ FinalAce: 妙哉妙哉,讓大家看看XD 04/20 19:14
推 success0409: 我無妨呀,我有說誰見縫插針還不指名的嗎? 04/20 22:31
→ FinalAce: 呵呵我有發文酸人不敢指名的? 04/20 23:30
推 success0409: 不就在透可板回應FinalAce大大了嗎? 04/21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