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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dius 信箱] 作者: Edius (ED) 標題: Re: Edius水桶3.2、2.1 時間: Tue May 5 19:52:32 2015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Edius (ED)》之銘言: : : 安安 你好 : : 我只有違反2.1 沒有違反3.2喔 : : 因為我3.2不是在講板主 : : 所以要當事人有檢舉才可以受理喔 : : 謝謝 : 既然你都自承違反2.1了 : 那代表那句推文中"猴老大"是影射我。 : 所以當事人是我,我自己檢舉。 : 另外違反的是3.1,公告標題打成3.2,已修改。 安安 2.1的板規是 鬧板文:任何對本板、或本板板友(群體)所做貶義描述。 雖然板主也是板友 但不一定是指板主喔 而且原PO是該文的主人 所以才稱他為老大 如果我有提到mentalk是猴板的話 那才有可能是影射你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38.19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dius (36.233.14.114), 05/12/2015 14: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