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dius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Edius水桶3.2、2.1
時間: Tue May 5 20:53:43 2015
※ 引述《Edius (ED)》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我的解讀已經在上一封信回應你。
: : 至於你的說詞,我不接受。
: : 請提出論述依據。
: 安安
: 我不認為板主在板上有任何接近耍猴戲的行為
: 板主也沒有任何猴子的匿稱和外號
: 板主的生肖我也不清楚
: 所以很明白的不是在影射板主
: 謝謝
以猴"王"影射板"主"。
是否有影射效果需從脈絡中判斷。
而不是你說沒有就判定沒有。
即便你心中沒有這意圖,但你的發言有這效果。
那還是算違規的。
不然每個違規的人都宣稱"我根本沒有違規之意"
不就都沒違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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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Edius (36.233.14.114), 05/12/2015 14: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