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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dius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Edius水桶3.2、2.1 時間: Tue May 5 21:22:19 2015 ※ 引述《Edius (ED)》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安安 : : 以猴"王"影射板"主"。 : 我並不是講猴王喔 : 我是講猴老大 : 老大跟王的意思不一樣 : 就像我在家裡雖然排行老大 : 但我並不會是家裡的王 : 也不會是家裡的管理者 : 所以就不是在影射身為管理者的板 摁老大一詞的確在不同情況中會有不同用法。 但用在猴子上,就是猴王了 你怎麼又拿人比猴了呢? : : 是否有影射效果需從脈絡中判斷。 : : 而不是你說沒有就判定沒有。 : 並不是板主說有就判定有 您需要看一下站規。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 即便你心中沒有這意圖,但你的發言有這效果。 : : 那還是算違規的。 : 即便板主心中認為我有這意圖,但我的發言沒有這效果 : 那還是不算違規的 : : 不然每個違規的人都宣稱"我根本沒有違規之意" : : 不就都沒違規了嗎? : 不然每個判決板主都宣稱"你根本有違規之意" : 不就人人都違規了嗎? : 安安 : 所以我們需要有客觀的判決 : 謝謝 如果你覺得站規所述看板違規認定權人為板主 這樣不夠客觀的話,那你可以去建議改站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2.18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dius (36.233.14.114), 05/12/2015 14: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