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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dius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Edius水桶3.2、2.1 時間: Tue May 5 20:02:51 2015 ※ 引述《Edius (ED)》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既然你都自承違反2.1了 : : 那代表那句推文中"猴老大"是影射我。 : : 所以當事人是我,我自己檢舉。 : : 另外違反的是3.1,公告標題打成3.2,已修改。 : 安安 : 2.1的板規是 : 鬧板文:任何對本板、或本板板友(群體)所做貶義描述。 : 雖然板主也是板友 但不一定是指板主喔 : 而且原PO是該文的主人 所以才稱他為老大 : 如果我有提到mentalk是猴板的話 : 那才有可能是影射你喔 : 謝謝 順序顛倒了 你說看猴老大耍猴戲,用猴老大影射我 但我是板主, 所以等於是說男板板友是猴子。 所以我才同時判3.1,2.1。 兩條違規是相互關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2.18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dius (36.233.14.114), 05/12/2015 14:22:04
success0409: :) 05/12 15:57
pusufu: :) 05/12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