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omIpanema: 所以不是學術單位可以收嗎? 08/07 23:22
不是學術單位,可以收狗或貓(非保育類動物的屍體)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25:21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26:37
推 rocfrank: 寫論文嗎? 08/07 23:26
您好 不是哦
已經過了無緣寫論文的年紀了
推 miyako126: 你直接說明到底要拿屍體幹嘛不就好了 08/07 23:32
→ miyako126: 研究是研究什麼 08/07 23:32
→ miyako126: 講出來不就得了 08/07 23:33
您好 對啦 其實您說的都對
當時在po文的時候 應該表明要做為標本研究
只是這樣 還是要吃下違法被人硬給保育動物做為標本的罪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42:47
→ loveuunf: ptt的確所屬學術單位,版主對於自身所處立場根本不清楚,a 08/08 01:55
→ loveuunf: 大向ptt的wanted尋找資源,但原則上學術單位跟個人說犯 08/08 01:55
→ loveuunf: 動保法不太恰當,難道ptt_wanted整個變成只徵聊天充斥版 08/08 01:55
→ loveuunf: 面的學術單位?還是可以討論研究層面的學術單位?現在want 08/08 01:55
→ loveuunf: ed似乎變得好像一言堂,文字獄 08/08 01:55
恩 只是看到一個學術單位的版面幾乎只剩下徵求line的版
有點想法
→ wsan: 若是徵求貓狗類屍體 但板友卻誤將石虎轉交 的確涉及保育類 08/08 02:40
很感謝板友的提醒
對於動物外觀也稍有涉獵
如果有非狗或貓的動物徵求到
必將轉交給保育團體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2:59:11
→ wsan: 客氣了!! 針對此案 詳閱了閣下與板主的溝通文件與回文 08/08 03:13
→ wsan: 原文中單就貓狗類屍體的徵求 確有徵求到保育類動物的疑慮 08/08 03:14
→ wsan: 然申訴之溝通 板主請閣下提出所屬機關單位或研究之類別 未果 08/08 03:16
→ wsan: 若為附件所述 欲製成標本 確有保育類之相官法律進行規範 08/08 03:17
→ wsan: 在下認為 板主以避免板友有可能觸犯法律之責任以板規處理 08/08 03:18
→ wsan: 並無不妥 若閣下能提出相關所屬機構和詳細之專業研究方式 08/08 03:20
→ wsan: 的確可免去觸法的可能性 若不然 板主依其職權只能依規定處理 08/08 03:21
您好
您可能顧慮多了
狗是狗 貓是貓
當持有保育類動物本身時就是違法的 不管是死是活
您跟版主真是有默契 別人不收還不行耶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3:35:29
→ wsan: 閣下誤會了 只是單就個案進行論述 板主在無法了解個別板友之 08/08 03:38
→ wsan: 身份背景下 亦無法肯定閣下確有其能力辨識出其差異 在原文的 08/08 03:39
→ wsan: 判斷過程 的確有觸犯法律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此為在下判斷 08/08 03:41
按照您的邏輯來看
用line徵人 可能徵到通緝犯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誰是通緝犯
所以的確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上網徵東西 可能徵到失竊物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什麼是失竊物
所以的卻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上網徵咖啡 可能徵到毒咖啡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什麼是毒品
所以的確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我以為
今天既然是以學術研究而成立ptt
不管原文的研究 或是後文的標本 皆是希望從學術上面去探討
本不應該著墨於這些文字
況且板規是以"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而非"可能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就更不應該以板規論處
既無違反板規 法規 及學術研究之目的
就應該撤銷判決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3:53:50
推 lovesooman: 所以你就是違法 講這麼多幹嘛 08/08 04:22
推 VOT1077: 你提了動保法15條 是在推翻自己的申訴嗎?? 08/08 11:19
→ VOT1077: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動物之種類,訂定實驗動物之來源.... 08/08 11:19
→ VOT1077: 則實驗動物來源 絕對不可能是到WANTED來隨便徵求的 08/08 11:20
→ VOT1077: 而是依據主管機關訂定的規範 08/08 11:20
→ VOT1077: 所以 你這徵求.... 還是違法 08/08 11:21
→ VOT1077: 這個CASE可以結案了 08/08 11:21
推 VOT1077: 或者你是這樣發文 [問題] 如何拿到實驗用的動物屍體 08/08 11:28
→ VOT1077: 都比直接徵求來的實際且合法 08/08 11:28
→ VOT1077: 更能符合您對一個學術網路裡面一個小徵求版的期待 08/08 11:29
→ VOT1077: 也能達到你的目的 08/08 11:29
心中既有定見
何須偽裝中壢選民呢
您可以試者再將全文看一次
確定動保法是誰提的
誰引用錯誤
再把版規看一下
再把研究 實驗 科學應用的定義看一下
不然已您的睿智我很難向您解釋
※ 編輯: a8712003 (39.12.42.104), 08/08/2016 12:14:34
推 lovesooman: 中壢臭惹ㄇ 08/08 13:26
十年前 您的這句台詞或許能讓人莞爾一笑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9/2016 14: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