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a8712003 (阿宏)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判決 時間: Sun Aug 7 23:20:33 2016 既然版主是針對文章內容所做的判決 那麼我們就針對文章內容來作探討 版主所舉違反板規6-3條是建立在違反動保法第15條及相關法條之上 動保法第15條內容為: 使用動物進行科學應用,應儘量避免使用活體動物,有使用之必要時,應 以最少數目為之,並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及傷害之方式為之。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動物之種類,訂定實驗動物之來源、適用範圍及管理辦 法。 而我在原文當中,是以要研究動物屍體,而非要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且 動保法第三條第四項有科學應用之定義 動保法 第三條 四、科學應用:指為教學訓練、科學試驗、製造生物製劑、試驗商品、藥 物、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進行之應用行為。 從與版主間的對話就明白,版主將研究與科學應用畫上等號 但是其中有很大的差別 研究=>就好比我們會研究自己家的狗喜歡吃哪個牌子的飼料,研究為什麼喜歡或是不喜歡洗澡 ,當然這些研究不用成立委員會,研究狗狗喜歡吃哪個牌子更不用請專家來監督 如果版主是針對原文所做的判決 那麼原文中我所說的為"研究"而非"科學應用" 就不應該把兩者差別之大的畫上等號 ======================================================================== 可能會覺得舉例有點誇張,但是在PO文的時候,已經說明要狗或是貓 版主的回應是 你徵求貓或是狗 到時候有人硬要給你保育類動物這樣你就違法了 .............. 就好比 你上網徵求希望有人買星巴克給你喝,結果有個智障警察來抓你, 理由是:到時候有人硬要給你毒品這樣你就違法了 其實在申訴文只要針對要反駁的寫上去即可 只是這種沒腦的問答,會讓我訝異您的智商高低 以上短暫抱怨 ======================================================================== 從版主的舉例來看,很明顯對於法規的不了解 ptt是一個學術單位 也仰賴各位版主及小組長們等睿智的判決才有今天的地步 徵求動物屍體作為研究或是做為標本學習 既沒有違反板規 更沒有違反法律 況且讓我們更清楚的去運用去了解一樣事情的根本 也才會有進步的空間 這也是希望能徵求狗或貓動物屍體作為研究的原因 1.希望既然沒有違反板規法規,更無違反PTT學術研究的精神, 應該撤銷所有判決 2.著時不希望在missdeer版主的帶領下,將wanted板晉升成為半數都在換LINE 或要LINE的版面,或許一個對於學術有小小研究的魯蛇我,能在missdeer的帶領下 成為萬紅叢中一點綠,希望版主或小組長能對於動物屍體做為標本的徵求想法有所表態 最後 針對您文末的回應 我逐條理解完板規及動保法,也細細研究您說對方要硬給我 保育類動物所以可能導致我違法的想法, 我才明白 這已經不是您權力無限擴大的問題了 希望小組長明察,謝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70583235.A.A9C.html
FromIpanema: 所以不是學術單位可以收嗎? 08/07 23:22
不是學術單位,可以收狗或貓(非保育類動物的屍體)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25:21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26:37
rocfrank: 寫論文嗎? 08/07 23:26
您好 不是哦 已經過了無緣寫論文的年紀了
miyako126: 你直接說明到底要拿屍體幹嘛不就好了 08/07 23:32
miyako126: 研究是研究什麼 08/07 23:32
miyako126: 講出來不就得了 08/07 23:33
您好 對啦 其實您說的都對 當時在po文的時候 應該表明要做為標本研究 只是這樣 還是要吃下違法被人硬給保育動物做為標本的罪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7/2016 23:42:47
loveuunf: ptt的確所屬學術單位,版主對於自身所處立場根本不清楚,a 08/08 01:55
loveuunf: 大向ptt的wanted尋找資源,但原則上學術單位跟個人說犯 08/08 01:55
loveuunf: 動保法不太恰當,難道ptt_wanted整個變成只徵聊天充斥版 08/08 01:55
loveuunf: 面的學術單位?還是可以討論研究層面的學術單位?現在want 08/08 01:55
loveuunf: ed似乎變得好像一言堂,文字獄 08/08 01:55
恩 只是看到一個學術單位的版面幾乎只剩下徵求line的版 有點想法
wsan: 若是徵求貓狗類屍體 但板友卻誤將石虎轉交 的確涉及保育類 08/08 02:40
很感謝板友的提醒 對於動物外觀也稍有涉獵 如果有非狗或貓的動物徵求到 必將轉交給保育團體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2:59:11
wsan: 客氣了!! 針對此案 詳閱了閣下與板主的溝通文件與回文 08/08 03:13
wsan: 原文中單就貓狗類屍體的徵求 確有徵求到保育類動物的疑慮 08/08 03:14
wsan: 然申訴之溝通 板主請閣下提出所屬機關單位或研究之類別 未果 08/08 03:16
wsan: 若為附件所述 欲製成標本 確有保育類之相官法律進行規範 08/08 03:17
wsan: 在下認為 板主以避免板友有可能觸犯法律之責任以板規處理 08/08 03:18
wsan: 並無不妥 若閣下能提出相關所屬機構和詳細之專業研究方式 08/08 03:20
wsan: 的確可免去觸法的可能性 若不然 板主依其職權只能依規定處理 08/08 03:21
您好 您可能顧慮多了 狗是狗 貓是貓 當持有保育類動物本身時就是違法的 不管是死是活 您跟版主真是有默契 別人不收還不行耶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3:35:29
wsan: 閣下誤會了 只是單就個案進行論述 板主在無法了解個別板友之 08/08 03:38
wsan: 身份背景下 亦無法肯定閣下確有其能力辨識出其差異 在原文的 08/08 03:39
wsan: 判斷過程 的確有觸犯法律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此為在下判斷 08/08 03:41
按照您的邏輯來看 用line徵人 可能徵到通緝犯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誰是通緝犯 所以的確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上網徵東西 可能徵到失竊物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什麼是失竊物 所以的卻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上網徵咖啡 可能徵到毒咖啡 版主無法了解個別背景下 每個人是否可以辨識什麼是毒品 所以的確有觸犯法律的可能性 故以板規處理 我以為 今天既然是以學術研究而成立ptt 不管原文的研究 或是後文的標本 皆是希望從學術上面去探討 本不應該著墨於這些文字 況且板規是以"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而非"可能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就更不應該以板規論處 既無違反板規 法規 及學術研究之目的 就應該撤銷判決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8/2016 03:53:50
lovesooman: 所以你就是違法 講這麼多幹嘛 08/08 04:22
VOT1077: 你提了動保法15條 是在推翻自己的申訴嗎?? 08/08 11:19
VOT1077: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動物之種類,訂定實驗動物之來源.... 08/08 11:19
VOT1077: 則實驗動物來源 絕對不可能是到WANTED來隨便徵求的 08/08 11:20
VOT1077: 而是依據主管機關訂定的規範 08/08 11:20
VOT1077: 所以 你這徵求.... 還是違法 08/08 11:21
VOT1077: 這個CASE可以結案了 08/08 11:21
VOT1077: 或者你是這樣發文 [問題] 如何拿到實驗用的動物屍體 08/08 11:28
VOT1077: 都比直接徵求來的實際且合法 08/08 11:28
VOT1077: 更能符合您對一個學術網路裡面一個小徵求版的期待 08/08 11:29
VOT1077: 也能達到你的目的 08/08 11:29
心中既有定見 何須偽裝中壢選民呢 您可以試者再將全文看一次 確定動保法是誰提的 誰引用錯誤 再把版規看一下 再把研究 實驗 科學應用的定義看一下 不然已您的睿智我很難向您解釋 ※ 編輯: a8712003 (39.12.42.104), 08/08/2016 12:14:34
lovesooman: 中壢臭惹ㄇ 08/08 13:26
十年前 您的這句台詞或許能讓人莞爾一笑 ※ 編輯: a8712003 (111.185.3.98), 08/09/2016 14: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