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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377 【裁判日期】公元2013年七月八日 【裁判案由】6/27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cobras0321之判決 #1Hox2rFi (L_TalkandCha) 【裁判全文】 使用者 kissinwang / EZyou 因水桶的處分,申訴 Wanted 板主 cobras0321。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使用者 kissinwang 水桶改判一週,水桶已到期,解除水桶處分。 使用者 EZyou 解除水桶處分。若再犯,板主可判定為鬧板行為。 二、組務建議板主群修訂板規,分身違規條款另列他條。 --------------------------------------- 說 明 一、Wanted 板的板規。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第4條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4.篇數定義:a.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最多累計五週(單日8篇)處分。 b.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其分身id 再po文及推文,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 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依版規9鬧板判定。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二、組務檢視本案相關證據及 Wanted 板的板規,組務亦認同使用者 kissinwang 所陳述「板規未明確告知 4-4-b 為適用所有違反板規的使用者。」板規 4-4-b 列於板規第 4 條之內,且列於 4-4「篇數定義」的細則條文,應為 僅適用於「篇數限制」的違規情節。 組務雖無法認同遭處分者仍利用分身帳號推文,擾亂看板秩序,應以寄信 或水球等形式與板主溝通,然板規所列該條之板規條目不明,故組務判定 此案應予以撤銷分身違規加重處分認定。 組務建議可修訂板規,將該分身違規條款單獨另立板規,或列於板規 9 「鬧板行為」細項。 若使用者 kissinwang / EZyou 於解除水桶後,仍明知故犯,鑽板規的漏洞, 板主群可視為「鬧板行為」,加重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