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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ssinwang 信箱] 作者: 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 標題: Re: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cobras0321判決 時間: Sun Jun 23 00:22:04 2013 被水桶了 基本上是該帳號不能發言 而板規你就算再說一萬次,你的B還是放在板規四底下,造成我的誤解! 而於推文時也沒給予明確警告! 再者,您的板規也沒明確說明板規四的B 除了篇數認定上適用一體之所有的板規 很明顯的查無相關文字,故我申訴之。 如果您還沒有更多的論述,我們就只能這樣一值鬼打牆下去! ※ 引述《cobras0321 (妳不要離開..)》之銘言: :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 但您可確實的標在篇數底下 : : 說只有我誤解~~~~首先 被水桶了基本上就不會發言 : : 所以很難再犯,除非有多餘的帳號~~你有什麼舉證說只能我有誤解 : : 板規標明確實很明確的寫在第四點之下 : : 不然你有哪邊有寫 只要在多PO之後都套用此板規????? : 被水桶了基本上就不會發言 <= 所以你確定在公文底下用分身推文不是嘛!? : 那反觀,你有什麼問題覺得版規讓使用者你誤解!? : 版規定在那邊,我在說一次。 : b.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其分身id : 再po文及推文,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 : 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依版規9鬧板判定。 -- 您撥的愛.... 目前沒有回.... 請稍再撥.... 如不留情請掛.... 如要留情,將在嗶聲後開始流.... http://kissinwang.ezyou.cc/ ˋ(′_‵||)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ssinwang (123.204.50.205), 時間: 06/27/2013 11:34:55
Derek324kimo:奇怪了,就你的解讀有問題........ 06/28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