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wrMU6J (L_TalkandCha)
【裁判全文】
使用者 qm21 因不服板主群之處理方式,申訴 Gossiping 板板主 louisman。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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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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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Gossiping 板之板規。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四條:[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得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註: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會自動解除,如遇特殊情形,來信向板主詢問。
二、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站規賦予板主權限,依情節輕重予以刪文或水桶處置。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louisman 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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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51.71
【裁判字號】D0166
【裁判日期】公元2011年二月十四日
【裁判案由】11/23 [申訴] 不服八卦版主louisman之警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