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GOmrCC (L_TalkandCha),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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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申訴人 hateOnas向Gossiping板主群提出 Bignana分身檢舉,
但板主群未回應,於本組提出申訴,要求板主依分身裁決(本案)。
二、申訴人hateOnas向Gossiping板主XXXXGAY檢舉bignana分身(pro2)案,
經站方判定後,板主XXXXGAY未處理,於本組提出申訴,
要求水桶pro2 13個月+六年又三天,
因 pro2 已被砍帳,所以水桶期間禁止,帳號持有者bignana 發文(#1LGOmrCC)。
三、引述站方判定公告#1KctMpd8 (L_TalkandCha)
作者: 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 ID_Multi
標題: Re: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時間: Thu Dec 25 09:30:32 2014
判定為不同人持有
Pro2,Bignana
一、經查,判定 Pro2有共同使用/借用情形,
Bignana,std26982943 停權3個月,
Pro2 砍除處分。
四、引述Gossiping板規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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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五、依上述第三點站方認定Pro2及Bignana為不同人持有,
故Bignana並未違反板規分身條款。
六、申訴人主張Pro2違反站規,但因該帳號已遭帳號部砍除,板主群無處分對象,
因二案所指對象皆為Bignana,故組務合併處理,駁回上述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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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6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5773864.A.CFA.html
※ hateOnas: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7/03 00:31
【裁判字號】D0719
【裁判日期】民104.07.01
【裁判案由】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檢舉案(Bignana)
【裁判全文】
申訴人 hateOnas 向Gossiping板主群提出檢舉Bignana分身發言,
經詢問板主群未得到回應,於本組提出申訴板主群
要求依照板規處理 Bignana 分身發言檢舉 所有發文退文 水桶十年。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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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併同本組另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