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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 phucc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 morrischen2 (b)文章編號: #1EneazSj 3.不服理由︰ 1 本人開罵的對象 乃為可受公議 無指名道姓之公眾人物/團體 2 所罵對象為 現任的政府+公務機關+公務員 試問 本人是否有指名道姓?? (八卦版 版規七) 3 推文內容 八卦版主 kay731 表示未達標準 kay731版主既已先表示 經時間差後 morrischen2 先表示未達標準 而卻馬上改判 警告一次 水桶十四日 兩位版主意見不一 且有時間差之先後表示 未達標準 (八卦版板規 板規七) 兩位版主既有未達標準之意見共識 為何morrischen2 版主作出不利本人判決 與Kay731 版主意見不同而逕行判定? 莫非與其私人支持對象不同 因而做出不正判決?? 而之後又追加對其自身私人支持立場之有利判決 !! -- =螞 六月半的芥菜,今 沒開的百合花,無 狼來的小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83.48.102
hateOnas:程序錯誤 11/22 22:15
phuccu:為何程序錯誤不接受申訴? 事實上該判決很多不合理地方 11/22 22:18
phuccu:難道現在都版主想怎樣判就怎樣判? 都沒辦法申訴?? 11/22 22:20
a128a128:人家怎麼規定的就照規定程序走再來申訴 你這樣申訴無效 11/22 22:21
a128a128:請你先看完組規 照程序走完後小組長又不理你再來談好嗎? 11/22 22:21
phuccu:判的時候 爽爽判 現在要申訴還要小組長不理我才能申訴..唉 11/22 22:44
GeminiMan:相關證據請原文轉錄至組務板,勿附於申訴文內。 11/22 22:45
hateOnas:嘆 11/22 23:04
※ 編輯: phuccu 來自: 110.83.48.102 (11/22 23:15)
morrischen2:程序錯誤 沒先跟我申訴??? 11/22 23:26
a128a128:好像聽不懂? 是要你先跟板主站內信 溝通不服後再來申訴 11/22 23:31
GeminiMan:水桶公告亦請原文轉錄至組務板。 11/23 13:49
GeminiMan:請附上水桶公告原文。 11/23 22:04
bbbing:很多人以為小組長是活該判他勝訴的,天皇老子大的 11/2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