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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不服Gossiping版主morrischen2禁言之判決 時間 Wed Nov 23 08:59:22 2011 ─────────────────────────────────────── 板友 您好, #1EneazSj (GossipPicket)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惡意推文 原檢舉文是檢舉板規十二,板主群半數裁定未達標準此部分並無爭議。  第十二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等符號組合。)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但您的推文涉及板規七的部分板主裁定違反板規並無爭議無須進行爭議性判決。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 責,勿以身試法。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噓 phuccu:= 現任的政府+公務機關+公務員 = 說謊成性 = 人渣 敗類 連續三篇不同文章推文引戰公務員。 公務員視為特定族群,本板不允許針對特定族群引戰。 本板政治人物之定義為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行政院長、政務官(十二職等以上職員) 、政黨高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幕僚,及其親屬。 依板規七不予受理。但基層公務員、事務官與十二職等以下之政務官仍受板規七保護。 多次謾罵整體公務員為= 說謊成性 = 人渣 敗類已經明顯觸犯板規, 因此根據板規七公告處理 特定族群你可以參考過去判例:同性戀團體、國軍、替代役、私立大學生等皆是特定 族群,公務員亦視為一個特定族群,在PTT也有專門的討論板。 感謝您的耐心申訴 morrischen2 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不服Gossiping版主morrischen2禁言之判決 時間 Wed Nov 23 09:01:36 2011 ─────────────────────────────────────── ※ 引述《phuccu (la conquête)》之銘言: : AND!! : 推 morrischen2:你當初被檢舉的是無意義推文 11/22 23:28 : ^^^^^^^^^^^^^^^^^^^^^^^^^^^^^^^^ : → morrischen2:無意義推文未達標準沒錯啊 但是對特定族群引戰部分成 11/22 23:28 : → morrischen2:立 11/22 23:28 : 請問 我被檢舉的是無意義推文 你用不成理由的"對特定族群引戰"判定合理嗎? : 這些族群"目前的"所作所為 難道不能有被批評的地方? 根據板規七,只有針對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擊需要當事人實名檢舉板主才可受理。 其他檢舉或違規行為板主可以主動查證並進行處理。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 責,勿以身試法。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感謝您的耐心申訴 morrischen2 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不服Gossiping版主morrischen2禁言之判決 時間 Wed Nov 23 09:57:19 2011 ─────────────────────────────────────── ※ 引述《phuccu (la conquête)》之銘言: : ^^^^^^^^^^^^^^^^^^^^^^^^^^^^^^^^^^^^^^^^^^^^^^^^^^^^^^^^^^^^^^^^^^^^^^^ : 這一條版規有明確列出"無爭議無須進行爭議性判決" 這些字嗎?? : 況且裁決意見只有你不同吧? 一條板規十二 一條板規七 我推文當初都打很清楚了 你扯在一起幹嘛?? :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 :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 :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 : : 責,勿以身試法。 :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 : 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 : 噓 phuccu:= 現任的政府+公務機關+公務員 = 說謊成性 = 人渣 敗類 : : 連續三篇不同文章推文引戰公務員。 : ^^^^^^^^^^ : : 公務員視為特定族群,本板不允許針對特定族群引戰。 難道我要把同性戀、替代役、國軍的定義也寫出來嗎? 這不叫寫板規吧.. 國軍包含海陸空三軍..後備司令部 巴拉巴拉 這樣嗎? 特定族群可能有幾千幾萬個吧 寫出來幹嘛!? 寫了一堆幾百萬個字 誰還要看板規阿 : 請問以下"公務員"定義 "偉大的"你 有明確條文列出嗎?? : 所有對人民服務的人/團體 均是廣義公僕/公務員的定義 你沒有"明確版規" : 將可討論的公務員範圍明白指出 以下你的判決及援例有 "二分法" : 對於你認為的公務員--"特定族群" 某些人不能罵 某些人可以罵 你是否有明確版規! : 單憑你自己的立場及看法 把這問題模糊化決定 那還需要版規嗎? 可以排除的特定政治人物板規明明寫得很清楚 你板規可以再看一次 : 你就已經模糊焦點 上面說引戰公務員 下面就界出某些受理(不可罵) 不受理(可罵) : 請問 你有把版規七的範圍就定清楚了嗎? 板規寫得很清楚 你可以再看一次 : : 本板政治人物之定義為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行政院長、政務官(十二職等以上\ 職員) : : 、政黨高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幕僚,及其親屬。 : ^^^^^^^^^^^^^^^^^^^^^^^^^^^^^^^^^^^^^^^^^^^^^^^^^^^^^^^^^^^^^^^^^^^^ : : 依板規七不予受理。但基層公務員、事務官與十二職等以下之政務官仍受板規七保護。 : 請問你 或現行版規 有沒有"事先"說明 "明確列出" 公務機關 公務員這些人/族群 : A可討論的界定範圍 B 明確條文列出 哪些公務員不能罵/ 以免傷害你的"立場" : "在現有版規條文之下" 你既無事先界定"公務員職等"是否可受討論 逕自判下 : 這些人"目前"所作的醜事可受 你認為的謾罵 並沒有界定清楚版規/範圍 : 但就你個人心證 在你自身的政治立場下作有不公正立場判別 這不叫寫板規 你定義不清楚可以至檢舉板發問討論板規 不是被水桶了才在那邊問 本板開宗明義寫得很清楚   本板為批踢踢八卦板,所有文章、推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規範。   發文者,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卻責任。 至於我的政治立場是啥? 公務員和政治立場有啥關係? 和我判決有啥關係?? 莫名其妙 亂扣帽子也要拿出證據 : : 多次謾罵整體公務員為= 說謊成性 = 人渣 敗類已經明顯觸犯板規, : : 因此根據板規七公告處理 : : 特定族群你可以參考過去判例:同性戀團體、國軍、替代役、私立大學生等皆是特定 : : 族群,公務員亦視為一個特定族群,在PTT也有專門的討論板。 : ^^^^^^^^^^^^^^^^^^^^^^^^ : 判例歸判例 這些 是你們"偉大"的先後任版主 的自身立場 所界定出來的 : 請問 你有沒有明確版規"界定" 那些人是你高興的 可以討論 哪些族群不行!! : 你已經把公務員二分範圍了 請問你有沒有"明確的""公開界定"版規讓大家遵守 : 本人看目前現行版規並清楚無列出 但就你個人政治立場/或是職場立場 觸犯你的\ 自尊 : 你做這種判決合理嗎?? 或是你應該清楚界定之後再來判決呢? 二分範圍不是我分的 是板規分的 公眾人物、特定政治人物不罰又不是我訂的 公務員這個整體包含事務官和政務官 你罵到事務官被桶應該沒啥爭議 底層公務員憑什麼要給你罵? 人渣 敗類都出來了 你要不要去PublicServan公務員板罵看看 看會不會引起公務人員不快之感受!? : : 感謝您的耐心申訴 : : morrischen2 申訴完畢 有問題直接找組務 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不服Gossiping版主morrischen2禁言之判決 時間 Wed Nov 23 10:01:46 2011 ─────────────────────────────────────── 公務員=事務官+政務官 你罵的對象包含板規保護的對象 罵十二等以上的政務官我沒看過被水桶的 你怎麼不去罵??? 一堆每天罵總統 副總統的 你偏偏要把整個公務員拖下去罵 看我之前桶國軍的公告 那他是不是也可以說 國軍也有上將阿 我罵國軍不行喔.. 二分法 應該寫清楚 上將 中將 少將 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 中尉 下尉 上士 中士 下士 一等兵 二等兵 國防役 替代役 國民兵 誰可以罵 誰不可以罵阿? 但是扯那麼多 罵國軍這個特定族群何辜? 所以國軍這個族群就要活該被罵??? 請洽組務申訴 板主不再回應 ------------------------------------------------------------------- -- ˙ PTT · · ˙ 140.112.172.11 ▁ ◥ · ┌─┐ 批踢踢實業坊 進不來,怪我囉?. ⊙ ◢█◤ · │└┐ ptt.cc █◤ ˙ · ─┘ │┌──┐ · 原圖:Armour ◣ㄟ· └┤ │ · by dajidal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83.48.102
morrischen2:要一篇一篇直接轉錄到板上 11/23 14:13
morrischen2:小組長才能確保信件完整 11/23 14:13
phuccu:了解 11/2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