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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rrischen2 (morrischen) 標題 Re: 不服Gossiping版主morrischen2禁言之判決 時間 Wed Nov 23 09:01:36 2011 ─────────────────────────────────────── ※ 引述《phuccu (la conquête)》之銘言: : AND!! : 推 morrischen2:你當初被檢舉的是無意義推文 11/22 23:28 : ^^^^^^^^^^^^^^^^^^^^^^^^^^^^^^^^ : → morrischen2:無意義推文未達標準沒錯啊 但是對特定族群引戰部分成 11/22 23:28 : → morrischen2:立 11/22 23:28 : 請問 我被檢舉的是無意義推文 你用不成理由的"對特定族群引戰"判定合理嗎? : 這些族群"目前的"所作所為 難道不能有被批評的地方? 根據板規七,只有針對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擊需要當事人實名檢舉板主才可受理。 其他檢舉或違規行為板主可以主動查證並進行處理。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 責,勿以身試法。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感謝您的耐心申訴 morrischen2 -- =螞 六月半的芥菜,今 沒開的百合花,無 狼來的小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83.4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