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lu (欣)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wanted版主missdeer判決爭議
時間Thu Oct 6 19:40:17 2016
案件類別: 一般/速件 (速件資格請參閱組務板規)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missdeer
申訴訴求:(1)請求解除水桶 (2)原文轉回本版
申訴內容:
汪梯版主missdeer(下稱版主)於系統時間Thu Oct 6 19:21:29 2016對本人
施行水桶[證1]之處罰本人不符特依相關辦法提出申訴
1.板數依據汪梯板板規7-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證2]
2.本文如下
作者 hsinlu (欣) 看板 Wanted
標題 RE: [問安] 統一發票兌獎
時間 Thu Oct 6 19:11: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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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
其實有更方便的方法
大叔您有聽說過手機條碼嗎?
您可以去申請手機條碼以後開手機app
就可以把所有名下的發票對完呢?
方便吧....XD
而且還多了2000次的2000元中獎機會喔
更可以直接匯入您的戶頭呢
[證3]
3.係爭爭議點大叔為一不特定第三人之語法,在該板上有多少大叔未知在數?但僅以大叔
說我留言給特定人或id,顯有不符合該板規之構成要件之處
4.經根版主討論後版主請我逕洽組務板[證3],望組務賜判決如申訴主文,以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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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sinlu (118.166.175.160), 10/06/2016 19:42:41
※ 編輯: hsinlu (118.166.175.160), 10/06/2016 19:44:01
※ 編輯: hsinlu (118.166.175.160), 10/06/2016 19:49:02
推 VOT1077: 老實說 這種判決一下 未來徵求版都不能回文了 10/09 16:22
推 lovesooman: 老鷹傻了嗎? 早就不能回文了 10/09 20:26
→ VOT1077: 我沒傻 我的意思是指 徵求-回應 是徵求版的常態 10/10 17:20
→ VOT1077: 有需求才會有人回 應該是徵求版最原始的精神 10/10 17:20
→ VOT1077: 但是這樣禁止回文的作法 已經把這個版最原始的精神 10/10 17:21
→ VOT1077: 封殺了 應該嗎? 不能自動回文 與不能回應 是兩碼子事 10/10 17:21
→ VOT1077: 那如果真的要堅持不能對特定人的話 10/10 17:22
→ VOT1077: 我看連推文也關一關 不是嗎? 10/10 17:23
→ VOT1077: 我只是覺得 這樣不是很適當 但版主覺得應該 就這樣吧 10/10 17:24
推 lovesooman: 他們爽我們也無可奈何啊 不要看就好 反正哪裡也只是 10/12 23:19
→ lovesooman: 拿來刷文章數量的 10/12 23:19
推 FromIpanema: 朝聖奇文 10/13 02:03